法学家称暂住证违法应废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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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6日14:55 南方都市报 |
本报讯(新京报记者廖卫华)前日,中国法学界在京举行了一次盛会。中国法学会主办的首届中国青年法学家论坛开幕,刚刚获选的第四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纷纷登台,就当前各界普遍关注的法治建设进程中包括宪法诉讼制度、地方法规与统一立法冲突、改革法律制度堵住贪官外逃等热点问题,发表观点,提出建议。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许章润谈到,目前全国各地公安机关实行的对外地人员的暂住证制度是涉嫌违法的,应当废止。他做了题为《如何解决地方法规与统一立法的冲突》的报告。他认为,目前中国统一的立法中,还有地方的法规规章,行业工会的规章,以及司法解释等都和国家统一立法存在冲突。 而全国各地的暂住证制度,都是地方性法规规定和公安部的规章规定的制度,但是《行政许可法》规定,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六大事项,没有为实行暂住证提供依据。超范围设定行政许可是不合法的。《行政许可法》是国家法律,部门规章和地方法规和它相冲突了,但是现在无法解决。 许教授认为,从政府管理的角度,对流动人口进行登记的目的,是通过登记掌握流动人员的情况,及时调整自己的公共政策,更好地为流动人员服务,而不是要在流动人员和本地居民间画一条身份上的尊卑界线。目前大多数地方实行的暂住证制度,租房、购房、就业、求学等都和暂住证挂钩,使得流动人员和本地居民间人为地出现了“鸿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