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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的梅花鹿才能上餐桌?人工驯养审批把关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6日15:28 海峡都市报

  N本报记者 陈骏

  本报讯“现宰梅花鹿”“梅花鹿肉一斤80元”。看到这则店牌广告,南安溪美纪先生被吓了一大跳:据他了解,梅花鹿是国家保护动物,怎么可以宰卖呀?

  昨日,读者纪先生向本报新闻热线(13600786110)反映了这件事。泉州市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站林站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梅花鹿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根据国家林业局出台的《关于促进野生动植物可持续发展的指导意见》,包括梅花鹿在内的53种陆生野生动物,经过人工驯养繁殖技术成熟,再经过严格审批,获得经营加工许可证,可以合法进入餐桌。如果没有合法来源,野生梅花鹿肯定不允许宰卖。后经查实,纪先生所说的那家梅花鹿加工经营点办理了合法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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