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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外汇资金觊觎海外资本市场 运用存在两问题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6日18:24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1月16日电(卢怀谦)国家外汇管理局日前批准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外汇资金境外运用额度17.5亿美元。这是外汇局根据《保险外汇资金境外运用管理暂行办法》批准的第一笔保险外汇资金境外运用额度。

  此间观察家指出,自平安之后,另外两家海外上市保险公司的海外投资额度批复应指日可待。外汇资金的海外投资,最大的受益者是中国已经海外上市的三大保险公司。此举对于提高资金运用收益率将起到积极作用。

  近年来,随着我国保险市场的快速发展和对外开放的不断扩大,保险外汇资金增长较快。截至2004年12月底,保险业共有外汇资金100多亿美元。保险外汇资金目前在运用中主要存在两方面问题:

  一是国内外币投资工具少,保险外汇资金难以得到充分有效的运用。保险外汇资金除少量同业拆借和购买境内外币债券外,主要存放在境内商业银行,没有其他投资渠道。而国际金融市场投资品种丰富,保险公司无法利用国际金融市场分散投资风险。

  二是近年来由于境内外币存款利率不断下调,保险外汇资金运用收益率不断降低,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保险业保持健康发展。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董事长马明哲日前表示:“随着三大保险集团上市,投资收益直接与国际资本市场互动,目前美国保险行业的平均投资收益率为产险10%、寿险12%,而中国总体不到5%,难以满足投资者的要求。”

  发达国家金融市场比较成熟,市场容量大,流动性强,各类投资工具齐全,投资品种和期限结构比较合理,符合保险资金特性,能够有效解决保险公司资产负债匹配问题。同时,保险公司在境外运用外汇资金,可使国内保险公司尤其是中资保险公司逐步熟悉国际金融市场,积累投资管理经验,从而增强实力,提高竞争能力。允许保险外汇资金境外运用,已经成为大势所趋。

  经国务院批准,中国保监会、中国人民银行2004年8月发布了《保险外汇资金境外运用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为保险外汇资金试水境外资本市场打开了闸门。

  中国保监会和国家外汇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根据《办法》,保险外汇资金境外运用,用的是自有外汇资金,不存在QDII(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的人民币兑换、资金公募性、集合投资等特征,与QDII没有必然的关联。进行境外运用的保险外汇资金,必须来自以下四个途径:外资、合资保险公司的资本金和外汇运营资金;中资保险公司股份制改造中吸收的外资股份;外币保险业务积累的外汇资产;中国人保、中国人寿、平安海外上市募集的资金。如果将人民币保费兑换成外汇投向境外资本市场,那将是严重违规,中国保监会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将严肃查处,决不姑息。

  中国保监会有关负责人称,保险外汇资金境外运用要将风险监管放在首位,必须遵守《办法》限定的投资范围和投资比例。保险外汇资金主要投资于银行存款;国际公认评级机构评定的信用级别在A级或者相当于A级以上的外国政府债券、国际金融组织债券、公司债券;中国的政府和国内企业在境外发行的债券;信用级别在AAA级(含)以上的银行票据、大额可转让存单等货币市场产品《办法》同时规定保险外汇资金境外运用的可投资总额不得超过该保险公司上年末外汇资金余额的80%,并对不同信用级别投资品种、单个发行体所发行证券的投资比例也分别进行了限制。中国保监会副主席吴小平指出,目前债券是中国保险公司在国际市场上选择的主要投资品种,随着保险公司对海外金融市场的熟悉,保监会将本着“既要积极,又要稳妥”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逐步调整。

  《办法》没有对保险外汇资金境外投资股票市场做出明确性规定。中国保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保监会也还未对此事作研究,但《办法》第九条规定,保险外汇资金的境外运用可以投资“国务院规定范围内的其他投资品种和工具”,这为以后保险外汇资金境外投资金融衍生产品,对冲投资风险留出了空间。

  到底有多少保险外汇可以投资海外?《办法》第六条规定了保险公司从事外汇资金境外运用的门槛:应当具有经营外汇业务许可证、上年末总资产不低于50亿元人民币、上年末外汇资金不低于1500万美元或者其等值的自由兑换货币。除中国人寿、中国人保等十来家公司外,目前多数保险公司这些条件都不达标,主要集中于最后一条,外汇资金还比较有限。中国保监会资金运用部曾做过客观估算,结果是70亿美元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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