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黑老大”一审被判死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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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7日01:08 安徽在线-安徽日报 |
1月14日上午,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曾经引起市民广泛关注的该市最大涉黑案进行了一审公开宣判。 法院一审判决:“黑老大”第一被告胡斌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持有枪支罪、聚众斗殴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第二被告陈三毛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罪数罪并罚处有期徒刑20年,并处罚金100万元;第三被告朱庆凯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等罪数罪并罚处无期徒刑。其余30个被告人分别被判处19年至6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法院一审查明:自1999年至2003年,形成了以胡斌等人为首,称霸一方的犯罪团伙。胡斌等人还网罗了胡旭东、王斌、高家勇等一批劳改、劳教释放人员,多次有组织地进行故意伤害、寻衅滋事、非法持有枪支、敲诈勒索等犯罪活动。通过这些活动,逐渐形成了以胡斌、陈三毛为组织、领导者,以朱庆凯、胡旭东、孙剑池等为参加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在一起故意伤害犯罪中,胡斌、朱庆凯等人持枪抵住被害人的身体射击,后又持刀对其连续砍击,用特别残忍的手段致被害人成严重残疾。马启兵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