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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部门意见得到建设方重视(“关注遗址公园”系列报道(二))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7日02:53 人民网-江南时报

  本报记者 倪方六

  江苏省文物局称,在建的宝船厂遗址公园是违规项目,南京市鼓楼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则说,“我们没有违规”。本报1月11日推出的“关注遗址公园”系列报道在引起海外关注的同时,建设该公园的相关单位和部门也表达了他们的观点。1月11日报道出来的当天,鼓楼区政府等相关单位和部门立即约见本报记者,希望听听他们的意见。

  建设方否认“遗址公园”是违规项目

  宝船厂遗址公园是2005年纪念郑和下西洋六百周年的重点项目之一,本报1月11日的报道引起了海内外的广泛关注。中央电视台、新华社江苏分社及南京当地媒体等近十家媒体与本报记者联系,希望了解事件真相。郑和研究学会的专家、民进的专家则对本报的报道给予了高度的评价,肯定报道角度的正确性。郑和在南京的后裔郑自海也打电话来,表示将关注此事的进一步发展,并愿提供更多的第一手资料给本报。为了调查事件真相,记者先后采访了民进南京市委、江苏省文物局、南京文化(文物)局、鼓楼区政府、南京博物馆及承建此项目的南京华泰基础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等多个单位,采访的专家领导多达十数位。在报道见报前的1月8日下午,华泰公司副总经理陈贤代表区政府接受了记者的采访。

  对于“违规”一说,陈贤首先表示否认,他认为该项目没有违规。为了证明没有违规,他请工作人员给记者出示大量书面材料。记者确实看到了2003年6月国家土地资源局土地划拨“决定书”、国家建设部关于此项目的选址“意见书”及南京规划局、公安局等部门的批复文件。但,记者提出要看一下文物部门的相关文件,陈贤出示的是本报在1月11日报道中提到的江苏省文化厅及南京市文化(文物)等单位的几份“立即停止对宝船厂遗址破坏性建设”的通知等文件。

  南京市计委同意“遗址公园”立项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相关部门对建设宝船厂遗址公园是非常重视的。陈贤也称,遗址所在地以前是一块盲流聚集地,垃圾遍地、污水横流,甚至连文物保护的石碑都被埋了起来,建设这个公园也是为了更好地保护这个遗址。为了让公园建设得以顺利进行,鼓楼区政府及华泰公司做了很多的努力,费尽了大量的心血,希望媒体也能理解他们的苦衷。

  南京市发展计划委员会在2003年9月2日,下发了《关于宝船遗址公园立项的批复》(宁计投资字【2003】743号),同意跨越公园的立项。有三点内容如下———

  一、建设地点和占地面积:该项目的建设地位于河西中保原龙江宝船厂遗址。由东、中、西三片组成,总占地面积320亩(不含夹江水道),其中东片占地100亩,中片占地200亩,西片利用江滩20亩。

  二、建设规模:该项目总建筑面积600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中片建设郑和下西洋主题公园;东片建设遗址公园配套设施及郑和国际广场,建筑面积55000平方米;西片建设仿古宝船体验区,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

  三、总投资及资金来源:该项目总投资约4.2亿元,建设资金由南京华泰基础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负责筹集。

  陈贤说,华泰公司是承建单位,主要承建中片“郑和下西洋主题公园”。从正常程序来说,建设方案、规划手续什么的都应由鼓楼区政府来做,实际上,这些工作全由他们公司来承担。在前期的建设过程中,为了配合南京博物馆考古专家组的工作,公司贴进了100多万元。现在主题公园的遗址“缩水”,也不是他们公司能定的,从上面这个“立项书”中,可以看得很清楚。据陈贤透露,曾开过多次市长办公会,研讨遗址公园建设一事。

  建设方案经专家评选后产生

  陈贤说,公园从确定项目,到设计到规划论证,他都全程参与了。对文物部门和文物专家、古建筑专家也是很尊重的。方案一出来,就报到南京文化(文物)局,并由市里报给江苏省文物局,再报给国家文物局,但他们至今没有批下来。从陈贤提供给记者的南京规划委员会办公室2003年5月23日的一份“宝船厂遗址公园规划设计方案评选《会议纪要》”上,南京规委专家咨询委员会副主任、东南大学黄伟康教授主持了方案评选,“纪要”也系他审阅签发的,但黄伟康是建筑专家,不是文物专家。南京文物局副局长吴健民参加了会议,但却不是评委;7位评委中没有一位是文物部门的负责人或是文物专家。

  这次评选会议还是很严肃的,黄伟康1月12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这么说。经过评选,南京金宸设计公司的二号方案,最终被选定。但与会领导及评委都对参评方案和中选方案都提出了如下意见———

  1、方案应着重处理好主题公园与文物保护用地、公园定位与项目内容、文化性与商业性等方面的关系。

  项目内容可适当精简,此处是当年船厂遗址,应在这个立意上多做文章,体现与别处不同的特点,其他与之关系不密切的内容不宜安排(如永乐广场还可斟酌),以不与其他地方同类题材的内容雷同,避免重复建设。

  方案本身应多体现遗址特点,人工微缩景观不宜过多,除了实物外,也可考虑用现代科技手段模拟、展现当年场景。

  2、按文物保护要求,水道不得随意改动,水岸应尽量保持自然状态,紫线内建设量不宜过多,如江边二期有可能建宝船大样,则水道内

  可不再建,有所点缀、陈列,达到再现、回忆的目的即可。郑和像尺度巨大,与环境不协调,以不建为宜。公园内应适当减少硬铺地,增加绿地面积,所选树种应适合本地的气候条件。

  3、遗址公园与南侧拟建小区之间应控制留有相应的绿带,公园内建筑高度应控制,不宜过高,同时应考虑部分向城市开放的公共空间。

  建筑风格不宜过多仿古,可采用现代手法处理。

  4、策划的游程时间6小时过长,以2小时左右为宜。游览序列引人入胜重要,“体验式”构思较好,但恐难以长久坚持,故只宜适度安排。

  黄伟康还对记者说,这会开过以后就没有再搞类似的评议,至今是否完全照意见修改,他也不知道。陈贤说,他们采纳了专家的意见,比如高达70多米的郑和像、仿古宝般等都停了。而且因为船不造了,合同的另一方还要与华泰公司打官司,现在这事还没有完。

  文物局论证要求方案重新设计

  在2003年5月23日的评选会后,华泰公司将修改后的方案报给南京市文物局,文物局于2003年7月25日组织了由潘谷西、蒋赞初、叶菊华、李雷等四人组成的专家组,进行论证。参加会议的有该局副局长杨新华及姜继荣。当年8月18日,南京文物局将专家论证意见以“批复”的形式,转给华泰公司。明确提出,“重新制订规划设计方案,按程序报我局批准”。

  就在这次论证会上,专家连公园的名称也建议修改,原来叫“郑和宝船遗址公园”,专家认为称“龙江宝船厂遗址公园”更为贴切。还有,“方案的中片是宝船厂遗址,必须保持自然面貌,以大量绿地为主,提举司、各种体验区等建筑应移至东片,古船微缩景观、栈道、几何形广场等应取消。种植的植物应按历史记载选择漆、麻、桐油等造船原材料植物。该片区可有一些美化、休闲服务建筑设施,但一定要采用小体量木结构,形式要简朴,基础不能深,反映造船厂的风格。”对于这份论证意见,潘谷西(东南大学古建筑专家)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我们的意见提出来了,但他们采纳多少我就不知道了!

  另据记者最新得到的消息,有关部门正在积极完善相关手续!

  《江南时报》 (2005年01月17日 第十七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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