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反就业歧视(2005-1-17 3:4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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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7日03:49 重庆晚报 |
本报讯性别歧视、身高歧视、年龄歧视……针对就业中出现的系列歧视现象,杨晓莲代表提出了《关于反对就业歧视,维护高校学生平等就业权利》的议案。 杨晓莲收集的调查资料显示,2004年我国高校毕业生达到280万人,今年还要增长几十万,高校学生就业与下岗职工就业、农民工就业,已成为我国就业的三大问题。由于现在就业状况供大于求,一些用人单位在决定用人方面拥有更多的自主权,就业歧视应运而生。包括性别歧视、身高歧视、年龄歧视、容貌歧视、户籍、经验等方面的歧视。 杨晓莲认为,解决歧视问题,除要增强用人单位法律意识,加强监督用人单位招聘程序外,关键还是要靠立法,用法律规定具体的反歧视措施,维护和保障大学生平等就业。(记者何英实习生 欧国芳)网络编辑:甘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