灯箱被拆乱吵认错并交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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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7日03:55 新晚报 |
本报讯 (吴怡 记者 张旭升)13日,一私挂灯箱的旅店主来到城管执法部门,向执法人员道歉并交罚款。 12月30日13时,城管执法人员发现友谊路326号宇信旅店临街墙体上挂出未经审批的长1.5米、宽0.5米的白底红字灯箱,当即找到该旅店负责人要求限期拆除。到规定期限店主没有拆掉灯箱,执法人员进行强制拆除后,一名40多岁的中年男子来到执法部门办公室大吵大嚷想要强行抢回灯箱,执法人员对其进行教育,他认识错误交了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