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否凭生前遗嘱变更保险受益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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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7日03:55 新晚报 |
读者问:李某的朋友赵先生意外身亡。赵先生生前留下一封信,说如果其发生意外,则将其在保险公司所投保险的受益人由赵的父母变更为李某,但保险公司方面却拒绝给付。保险公司的做法有法律依据吗? 律师答:赵先生已在保单中指定其父母为受益人,因此,他不能在遗嘱中将保险金作为自己的个人财产予以处置。此外,受益人的变更必须履行法定的手续。我国《保险法》规定:“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变更受益人并书面通知保险人。保险人收到变更受益人的书面通知后,应当在保险单上批注。投保人变更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显然,赵先生在变更受益人时没有书面告知保险公司,其变更受益人的行为不符合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所以,李某不能凭赵先生的遗嘱获得保险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