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广东南海贷款诈骗案查结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7日05:05 人民网-人民日报

  本报北京1月16日讯 记者夏长勇报道: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私营企业主冯明昌涉嫌诈骗银行贷款,造成银行和财政资金损失20多亿元。日前,中央纪委、监察部会同有关部门及广东省纪委对此案进行了严肃查处。该案涉及党政机关、金融机构、企业及社会人员233人,其中厅级干部7人、处级干部13人。有关金融机构和地方政府部门共80名国家公职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冯明昌等69人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经查,1990年以来,冯明昌先后在境内外设立10多家关联企业,对外统称“华光集团”。冯明昌通过编造经营业绩,将连年亏损的华光集团炒作成南海的民企“明星”,冯本人也当选为市、区、镇三级人大代表。在这些光环的掩盖下,冯明昌重金收买有关银行、政府部门工作人员,采取各种欺诈手段大肆套取银行贷款和财政资金。从1990年至2003年8月,华光集团向中国工商银行南海支行等7家金融机构累计贷款105亿余元。自1994年起,华光集团还通过南海区财政局属下香港某公司代开信用证和向财政局借用资金17亿余元。至案发止,华光集团在7家金融机构贷款余额25.86亿元,未归还财政资金7.1亿元。由于华光集团已严重资不抵债,相关企业被依法宣告破产,造成银行贷款和财政资金的巨大损失。

  工商银行广东省分行原副行长叶家声、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广州办事处原副总经理(工商银行佛山市分行原行长)林俊江、工商银行南海支行原行长林裕行、南海区财政局原局长孙伯宽、何伟林等29名国家公职人员因涉嫌收受冯明昌等人贿赂、违法放贷、玩忽职守,已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并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警惕———

  代表“光环”下的“黑暗”(时代热评)

  士心

  广东佛山南海区的私营企业主冯明昌,弄虚作假,将连年亏损的企业炒作为“明星”民营企业,并当选为三级人大代表。在这些“光环”掩盖下,他大肆套取银行贷款和财政资金,造成损失20多亿元。

  在一般人眼中,人大代表既是一种职务,也是一种荣誉。而且,与其他“先进”、“模范”相比,代表头上的“光环”更被看重。人大代表在法律上有实实在在的地位,可以监督同级政府和司法机关。代表未经人大主席团或常委会许可,不能被抓、受审、限制人身自由。这些已经成为常识,代表着一种进步。

  与此同时,另一种现象也值得警惕。极少数人对代表资格趋之若鹜,用意却不在为民代言、参政议政,而是为求当代表的种种“好处”。比如,可以有更多与官员打交道的机会,更易取得信任与关照等等。更有人把代表资格变成不良行为甚至违法犯罪活动的“护身符”。沈阳“黑老大”刘涌就是花重金买到代表头衔,并把它印在名片最显眼的位置,在“光环”掩护下猖狂作案。

  在冯明昌一案中,有80名国家公职人员为他大开绿灯,除了重金铺路的手法,人大代表这一“光环”无疑也是其通行无阻的重要因素。没有这一“光环”,一个普通的私营企业主,怎会有这么多人放心大胆地给予“支持”?

  在法治社会,权利与义务应该是对等的。人大代表地位提高,相应就该受到更为严格的监督。首先要在选举上严格把关,保证选民的知情权、监督权,正常行使民主权利,防止素质不高、动机不纯、道德败坏甚至违法犯罪者混入代表行列。尤其是要防止出现把代表资格作为荣誉“奖”给“创收大户”等不良现象。

  同时,还要通过完善代表对选民负责制度,确保代表真正代表民意、履行职责,约束自身行为。绝不应被“光环”遮眼,对“光环”下的“黑暗”视而不见。法律地位,是人大代表正常行使职责的保障,绝不能成为个人为非作歹的“护身符”。人大代表只有模范遵纪守法的义务,没有违法乱纪的“特权”。

  《人民日报》 (2005年01月17日 第十版)


 
推荐】【 小字】【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彩 信 专 题
新酷铃选
最新最HOT铃声推荐
棋魂
千年棋魂藤原佐为
请输入歌曲/歌手名:
更多专题   更多彩信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