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媒体诬我提供过期食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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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7日06:07 现代快报 |
中国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崇泉昨天就印尼有媒体称中国向印尼提供的救灾食品“是过期的,不能食用”一事发表谈话。崇泉指出,中国援助的食品外包装上标明生产日期是符合中国有关法律规定和质量要求的。某些别有用心的人利用中国食品包装标识做法和其他国家的差异,利用当地大部分灾民不识汉字的情况,诬称中国向印尼提供“过期”的救灾食品,蓄意制造事端,误导印尼人民,其用心十分险恶。A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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