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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公共建筑须建屋顶花园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7日06:52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彭永生)昨日,记者从成都市建委获悉,为建设“清波绿林抱重城,锦城花郭入画图”的生态园林城市,成都市提出今后市区所有建设项目,均应按规划要求的指标配套建设附属绿地,附属绿地应以植物造景为主,绿化种植面积不低于其绿地总面积的75%。同时,大型公共建筑,在符合公共安全要求下,应建造屋顶花园。

  据介绍,今后居住绿地的规划设计,除了满足规划绿地率的指标外,还将达到居住区绿地建设标准:居住区绿地率应大于30%,其中10%为公园绿地;居住区、居住小区和居住组团,在新城区的不低于30%;在旧城区的不低于25%。其中公园绿地的人均面积,居住区不低于1.5平方米,居住小区不低于1平方米,居住组团不低于0.5平方米。市区的大型公共建筑,在符合公共安全的要求下,均应建造屋顶花园。

  对于新建、改建的城市道路、铁路沿线两侧绿地的规划建设,要求主干道绿化面积占道路总用地面积的比例应不低于25%;次干道绿化带面积占道路总用地面积的比例不低于15%。同时,要巧于利用和改造地形,营造以自然式植物群落为主的绿化景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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