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浴中心不避羞女客洗澡男装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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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7日07:15 大连日报 |
【新华社天津1月16日专电】(张北)女浴客洗浴完毕准备更衣,却不料被正在女浴室内施工的装修工人看了个正着,自感受到羞辱的林女士以隐私权及人格尊严受到侵犯为由,将洗浴中心诉至法庭。一审法院判被告洗浴中心赔偿原告林女士精神抚慰金5000元,洗浴中心不服提起上诉。日前,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依法维持了一审判决结果。 林女士起诉称,事发当日下午,她在一家洗浴中心洗浴,洗浴完毕后到更衣室与浴池中间的盥洗池洗脸时,赫然发现三名男子正蹲在地上装修。她受到惊吓,找到洗浴中心经理理论,由于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而发生争执。为维护合法权益,林女士起诉要求洗浴中心负责赔偿。 经过开庭审理,一审法院认为,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其人格尊严。本案中的洗浴场所作为隐私场所应禁止异性入内,然而洗浴中心在装修过程中未加强管理,致使在此洗浴的林女士的个人身体隐私部分暴露于三名异性面前,侵犯了林女士的隐私权及人格尊严权。因此,洗浴中心应当对林女士为此受到的损害给予补偿。依据法律规定并综合相关因素,一审法院判令洗浴中心赔偿林女士精神抚慰金5000元。 判决作出后,洗浴中心不服提出上诉。二中院最终认定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遂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