劣质化肥“伤”了4亩果树3户果农获赔13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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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7日08:15 淄博新闻网 |
本报讯 (记者董振霞 通讯员庆田兆利继水)好好的果树因为劣质化肥的侵害而变枯,沂源3户果农一怒之下,将化肥商告到了消协,在消协的帮助下,3户果农终于获赔13000元。14日,为了感谢消协的帮助,沂源县西里镇唐庄村领导和3户受害果农到沂源县工商局送锦旗以示感谢。 据悉,2004年7月2日,沂源县西里镇唐庄村的隽东沂等三人一起购买了18袋(50公斤/袋)山东一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的某品牌的“三元高浓度(硫酸钾)型复合肥,施在了4亩正值盛果期的葡萄园和苹果园里。没想到,施肥半个月后,葡萄蔓、苹果树上相继出现叶片萎缩青干,并逐渐焦枯脱落,施肥处主根褐变,毛细根腐烂等现象。于是,他们及时找到化肥经销商和生产厂家,但生产厂家一口咬定果树干枯与化肥质量无关。在多次交涉未果的情况下,隽东沂等三人于2004年8月1日向消协投诉。 在赶赴现场做了实地勘验和调查分析后,沂源县消协又委托县农业事故鉴定委员会作了鉴定,结果为果树损害与所施化肥有关,落叶影响了当年果品产量和质量,并影响下年花芽分化,结果造成当年苹果损失30%以上,葡萄损失约在10%至20%之间,3户果农损失共计1.5万余元。随后,消协工作人员与厂家多次进行交涉,并召集双方反复调解,最终由化肥生产厂家赔偿3户果农经济损失13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