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消极执行就换谁 粤法院加强执行使出“六板斧”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7日08:44 南方日报 |
本报讯(记者/贺信 曾庆春 通讯员/粤法新)近日举行的全省法院贯彻省人大评议执行工作意见会议透露,今年全省法院将再从逐件清理“老赖”案件、加强对行政机关作为被执行人案件的解决力度等6个方面着手加强执行工作。 出席会议的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汤维英指出,法院要高度重视在审判、执行工作中保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体现执法为民宗旨。他要求全省各级人大加大对执行工作的支持力度,帮助法院排除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督促各级政府切实解决法院执行力量不足和执行装备落后的问题,积极协调有关行政机关对法院开展执行调查、处置执行财产予以协助和配合。 据统计,去年全省法院共受理执结各类案件24万多宗,执结22万多件,执结标的金额558.53亿元,执结案件数和标的额均居全国前列。 会上,省高院要求各级法院今年要从6个方面着手加强执行工作,全力攻破“执行难”:一要对长期赖债未能执行的“老赖”案件进行逐件清理。原执行人员消极执行的,要更换新的承办人。二要集中清理涉及弱势群体权益保护的案件。对追索劳动工资、损害赔偿金、征地拆迁补偿费、赡养费、抚养费等执行案件,要建立“绿色通道”,做到“优先立案、优先执行、优先保护”。三要努力解决行政机关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四要积极探索解决国有企业作为被执行人案件的执行问题。五要建立有关部门协助执行的合作机制。六要增加执行工作的公开性的透明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