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公证导致3000万民资被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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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7日08:44 南方日报 |
假公证导致3000万民资被骗 连山公证处原主任为数千元玩忽职守 据新华社广州1月16日电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司法局公证处原主任韦光彬因出具上千份假公证并收受近万元贿赂,致使诈骗团伙成功诈骗3000余万元巨款,日前被连山人民法院以玩忽职守罪判处4年有期徒刑。 从2002年3月起,以陈狄和韦家扬为首的诈骗团伙成立了名为“连山县天鹅湖生态旅游管理区”的民营独资企业,并在当地天鹅湖水库周边征用了农民土地8475亩。在没有取得任何土地合法使用权及获得授权的情况下,该团伙从3月到5月29日在广州以“投资水库可返租土地获得高额回报”为名进行非法集资诈骗。 在收受了诈骗集团的贿赂之后,韦光彬未经仔细核查,先后为616份非法集资合同出具了公证证书,合同涉及金额1500万元。 从2002年11月到2003年6月,该团伙又以类似的手法通过注册成立公司进行非法集资诈骗,在这一阶段,韦光彬为其出具了724份虚假公证证书,致使陈狄、韦家扬诈骗团伙得以再次对700多名投资者实施诈骗,金额合计1936万元。 2004年初,公安机关开始对陈狄诈骗团伙进行立案调查,韦光彬的犯罪事实逐渐浮出水面。2004年6月9日,韦光彬被正式逮捕,随后被提起公诉。2005年1月7日,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以集资诈骗罪一审判处陈狄死刑,其余涉案人员也受到相应惩处。 根据法院的审理,韦光彬在这一假公证案中,所收受的贿赂包括一部价值3000余元的手机和5800元的现金。法院认为,韦光彬出具假公证1340份,构成玩忽职守罪。鉴于其认罪态度较好,并有积极退赃行为,法院最终以玩忽职守罪判处其有期徒刑4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