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出台海啸捐款优惠政策 鼓励个人捐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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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7日08:56 新华网 |
为支援海啸灾区,昨日,记者从我省地税部门获悉,我省专门出台了新政策。该政策规定,个人为海啸灾区捐款可以少缴个人所得税,即在计征个人所得税时,按照税法规定的比例在所得税前扣除,不计入最后应税所得中的。在向海啸捐款时,税务人员提醒广大市民,捐赠必须通过中国境内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如中国减灾委员会、中国红十字会等)或国家机关向遭受自然灾害地区捐赠,直接给受益人的捐赠不得在税前扣除。(汪巍、王宣海)(来源:江南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