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长伤人赔两万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7日09:24 千华网-鞍山日报 |
鞍山日报消息 (李晓峰记者田玮)某单位保卫科长曲某在履行职责中,与同事发生争执,并将其打成轻伤。日前,千山法院以曲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其拘役6个月,缓刑1年。 2004年7月27日下午,因为单位发生盗窃案件,33岁的曲某组织门卫的同事开会,会上,曲某与马某发生口角,继而厮打,曲某用拳头将马某鼻部打伤。经市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鉴定及沈阳市公安医院刑事医学鉴定,马某鼻部损伤为轻伤。事情发生后,曲某有悔罪诚意,恳请法院对曲某宽大处理。鉴于曲某有悔罪表现,能积极赔偿马某的经济损失2万余元,取得马某的谅解,法院依法对曲某适当从轻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