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油”:只是油的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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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7日10:29 湖南在线-三湘都市报 |
摘编自《中国新闻周刊》/秦新安 政府权力部门化,部门权力利益化,获利途径审批化,审批手段复杂化。 春节前后两月,国内几家植物油生产大厂商,遭遇了“2004年冬天的第一场雪”。 2004年12月27日,卫生部披露了植物油不合格产品名单。金龙鱼、福临门、金象等著名品牌的大豆色拉油赫然在列。这几个品牌皆因“酸价不符合国家标准”而上榜。 而中国农业大学食品营养与食品安全系主任何计国解释说,这三种油其实都属于可安全食用的范畴,只是在品质上没达到一、二级产品的要求。 几家厂商都认为卫生部的操作程序有问题,卫生部在没有尊重企业复议权的情况下就发布公告,对企业伤害很大。《健康相关产品国家卫生监督抽检规定》第十五条规定,“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及时将检验不合格产品的名称、检查及检验项目、检查及检验结果书面通知该产品的生产企业或进口代理商。生产企业或进口代理商对检查或检验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通知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并说明理由。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在收到书面复检申请之日起10日内作出是否同意复检的决定。” 三家企业均表示,在由新闻媒体获知通报内容前,他们对发布通报的时间、内容均不知情,更无从复议。 通报出台后,三家公司不约而同在第一时间派员赴京,“找卫生部沟通”。12月30日,卫生部发出“关于植物油国家卫生监督抽检情况的再次通报”。 这份悄然出现于卫生部网站的通报,在首先申明“加强食品卫生和安全监管是卫生部门的一项重要任务”的基础上,着重解释了两个问题:其一,“不能排除部分批次产品抽检不合格的原因是由于经营环节操作不当造成”,其二,“一般情况下,酸价和过氧化值略有升高不会对人体的健康产生损害。” 作为酝酿中的国内首部食品安全基本法起草小组组长,浙江工商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杜钢建就此事表示,近年来食品领域发生的一系列负面事件,与政府权力部门化,部门权力利益化,获利途径审批化,审批手段复杂化的“四化趋势”不无关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