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某报副社长涉嫌受贿 经5名监督员同意撤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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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7日10:49 新华网 |
记者昨天(16日)从北京市检察院第二分院获悉,由该院立案侦查的原某报社副社长赵某涉嫌受贿一案,在经过人民监督员案件监督程序后,5名人民监督员一致同意该院对赵某涉嫌受贿一案作出撤案处理。据悉,这是本市检察机关试行人民监督员制度以来,第一起启动监督程序的案件。 2003年初,某报社副社长赵某因有受贿嫌疑被群众举报。二分院反贪局依法立案侦查,同年4月,赵某被刑事拘留,后被依法逮捕。案件侦查终结后,二分院反贪局对赵某受贿案拟作撤案处理。根据最高检有关规定,二分院对该案启动了人民监督员案件监督程序。 在5名监督员基本掌握了案件情况后,检方所有人员离场。监督员不受任何拘束地独立对案件进行评议、表决,一致同意检察院作出撤案决定,并将表决结果和评议意见书面交检察院。 中国人民大学博士生导师、法学教授陈卫东教授认为,人民监督员制度是普通民众参与司法的一个重要途径,对于强化检察机关的外部监督,保证各项检察权、特别是职务犯罪侦查权的正确行使,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记者张靖)(来源:北京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