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职务犯罪地方性法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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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7日10:51 湖南在线-三湘都市报 |
据新华社杭州1月16日电(卞君君李晓鹏)近日闭会的浙江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批准了《宁波市预防职务犯罪条例》。这是浙江省第一部预防职务犯罪的地方性法规。 条例中有一些规定也颇引人注目。如: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职责或玩忽职守致使本单位发生职务犯罪案件;拒不接受有关监督机关提出的预防职务犯罪建议;对控告人、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明知其他国家工作人员有职务犯罪行为而不举报;阻挠监督机关依法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有以上情形之一的都将被通报批评,并对单位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