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公款做生意 北京市城乡建设勘察院副院长领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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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7日15:27 中国新闻网 |
中新网1月17日电 据北京晚报消息,北京市城乡建设勘察院副院长宋兵因犯挪用公款罪,被宣武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 宋兵今年只有37岁,但其首次作案却要追溯到其32岁之时。宣武法院审理后查明,1997年,宋与北京市城乡建设勘察院签订了承包技勘一处的协议,协议约定宋对外承揽勘察工程后,应将工程结算款上缴到勘察院,由勘察院收取17%的管理费后,将其余部分返还给宋。 1998年至2002年10月间,宋利用职务之便,在与11家单位签订、履行16个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的过程中,擅自截留工程结算款共计人民币65万余元,其中包括应交勘察院的17%管理费,即人民币11万余元,并将该款项挪用于经营活动及个人消费。案发后,宋的家属已向勘察院归还了管理费。(杨昌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