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率先出台"临刑会见"措施 死刑犯临刑可见家属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8日02:31 燕赵都市报 |
本报北京消息据北京青年报报道,“儿呀(母亲哭得伏在桌上),你做下这样的错事,妈没想到还能和你见面,咱得感谢政府啊……妈跟你说,在这里呆一天,就要听人家领导的话……”“我知道了,妈(死刑犯大哭),我听话……妈,我给您磕头了……”———这是2004年12月15日上午10时,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会见室里发生的一幕。 身背两条人命、被判处死刑的故意杀人犯张建国没想到,临刑前还能见母亲最后一面。当他见到专程从内蒙古老家赶来的母亲、哥哥时,痛哭失声,磕头悔罪,“走到这一步谁都不怨,全是我自己的错。”他请哥哥好好照顾母亲,了却了最后的心愿。第二天,张建国被执行死刑。 2004年,北京的两个中级法院对所有提出“临刑会见”申请的死刑犯,都给予了批准和安排,仅一中院就批准了7次“临刑会见”,包括“房山灭门案”凶手张洪海、变态杀手李义江等在内的死刑重犯,临刑前都见到了他们的亲人。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王明介绍说,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死刑犯临刑前可以见家属,但由于种种原因,一直未得到有效执行。2004年起北京市在全国率先把“临刑会见”作为司法为民的措施出台。 第一个被批准见家属的死刑犯李军说,临刑前能够见妻子一面,把心里话当面交代给亲人,这是他最大也是最后一个愿望。 王明认为,人民法院既要严格执法,又要体现人文关怀,死刑犯犯再大的罪行,临刑前会见家属、交代自己后事和向家属告别的权利,都应得到尊重和保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