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时度假”首判双倍赔偿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8日02:36 京华时报 |
作者: 孙思娅来源: 本报讯(记者孙思娅)北京金色世纪分时网络公司原本只能提供网络代订酒店客房服务,却谎称可以为游客提供100多个国家的短期酒店使用权。近日,朝阳法院判决该公司双倍赔偿顾客孙先生的认购款3.7万元。 2003年10月11日,孙先生在北京金色世纪分时网络公司召开的“分时度假”宣传推广会上得知,参加了“分时度假”的顾客,每年都可以获得一个国家的酒店客房一周以上的使用权,也可以一次性购买长达二三十年的“短期客房使用权”,还可以免费在加盟酒店中交换客房的使用权。孙先生动了心,交纳了18550元的首付款后和金色世纪公司签订了协议。 几个月后,当孙先生在北京想交换客房时,发现金色世纪在宣传会上的承诺都是假的,他们实际上只能提供网络订房服务,根本就没有一家所谓的分时度假型酒店。且他们能够订房的只有20多个国家的酒店,并非宣传时说的“100多个国家随意选择”。孙先生知道自己上了当,遂将金色世纪公司告上朝阳法院。 经审理,朝阳法院认为,金色世纪公司违约事实成立,其签约时向顾客隐瞒了自己公司的实情已构成欺诈,因此判决金色世纪公司双倍赔偿孙先生的认购款3.7万元。 据了解,这是本市因“分时度假”引发的案件中首次判定公司双倍赔偿的案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