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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8日02:56 人民网-江南时报

  “这是对目前极不规范的房地产市场的反抗。”尽管当前的房地产市场相当不规范,但社会分工才能保证办事效率。在我看来,集体购房也许是市场博弈的更好出路。

  无论得到土地或者银行贷款等方面,合作建房都没有多大问题,最大的问题可能出在建房过程中或房子建好之后。“假如在建设过程中,业主不满意承建商的工作怎么办?”对于可能出现的半拉子工程,集资建房人也许没有足够的承受能力。

  陈淮 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主任

  这种形式不会成为市场主流,它需要很强的专业开发技术和专业管理能力,而并不是每个建房人都能驾驭市场风险。

  孟晓苏 中国房地产集团董事长

  合作建房在国内外有很多,出现合作建房是房地产市场成熟的一个标志。这种合作建房的方式不会影响房地产开发,因为他们的群体所占份额很少。

  叶剑平 中国人民大学土地管理系主任,教授

  目前中小城市这种个人拿地建房的事情已经很多,北京之所以现在才有这种现象出现,就是北京的地块较贵,一块地几千万元甚至是几个亿。

  刘大为 国家开发银行副行长,总会计师

  这种个人集资建房行为不属于非法集资范畴,如果市场认可这种合作建楼的模式,国家开发银行将考虑设置这方面的贷款事宜。但银行会比较小心。因为银行贷款需要考虑很多条件,如股东的身份、股东本身的资金实力、项目的合法性以及还款能力等。

  《江南时报》 (2005年01月18日 第六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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