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耗子"钻眼偷了600万 盗用瓦斯气面临10年以上徒刑(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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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8日04:58 青岛新闻网 | ||
昨天,李沧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依法批捕高某。 气“耗子”落网 今年40岁的高某两年前开了一家工贸公司,专门生产工业用片碱,需要大量燃料。高某发现,他租用的青岛广益化工厂内有通往青岛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的瓦斯气管道。“如果能偷点气来做生产燃料,那岂不是无本万利的事情!”高某打起了歪主意。 2003年10月的一天晚上,高某带着扳手,顺着瓦斯气管线爬墙进入青岛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内,将管线隔板卸下并偷了回来。然后,高某用电钻在隔板上钻了几个孔,又重新装回原处。乍看似乎没有什么变化,但实际上管线内的瓦斯气已经顺着隔板上的小洞源源不断地进入高某所在的工厂。 去年11月,青岛石油华工有限责任公司偶然发现高某的偷气行为,立即向警方报案,高某随即被警方抓获。公安机关调查认定高某一年多来共盗窃瓦斯气5898多吨,价值人民币660多万元。 担心是否被判死 在提审过程中,高某得知自己偷气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后,他表现得非常紧张,总是担心自己会被判处死刑。有好几次,高某问检察官:“我是不是死定了?” 高某向检察官表示,他愿意赔偿因为偷气造成的损失,但600多万对他来说数额太大了。 市北法院研究室范家强法官告诉记者,高某的盗窃数额属于特别巨大,如果没有其他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情节,根据法律规定,高某将被处以10年以上或无期徒刑。(记者宋振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