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城县出台五条整改措施(反馈)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8日05:56 人民网-人民日报 |
2004年11月16日,人民日报读者来信版刊登《湖北通城县安置保障金搞摊派》一文后,湖北省委主要领导同志作了批示。湖北省咸宁市委有关领导同志高度重视,要求核实并认真处理。报道所反映的问题属实,通城县委主要领导已就此事向市委作出检讨。 目前,通城县委、县政府出台了五条整改措施:一、撤销《关于做好2004年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通知》;二、全面清退已收取的退役士兵安置保障金,尚未征收的,不再征收;三、鼓励和引导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继续对自谋职业的士兵一次性给予经济补偿;四、对退役士兵的父母或配偶有工作单位的,介绍给其父母或配偶所在系统,采取多种形式予以妥善安置,安置确有困难的,按人均不低于5万元的标准,实行安置任务有偿转移;五、对退役士兵的父母或配偶没有工作单位的,由县财政预算资金进行一次性补偿。 中共咸宁市委办公室 《人民日报》 (2005年01月18日 第十三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