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工也可享受政府特殊津贴我市改革高级人才选拔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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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8日06:22 深圳特区报 |
【本报讯】(记者张苹)从今年开始,在一线技术革新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工人,也可像专家学者那样“问鼎”政府特殊津贴了。这是我市不拘一格选拔人才、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一项新举措。 选拔范围:增加高技能人才 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近日转发了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人事局、市财政局《关于改革和完善深圳市人民政府特殊津贴制度的意见》。根据《意见》,选拔数量从过去每年一次、每次选拔30名,调整为每两年一次、每次50名。从2004年到2010年,我市将选拔享受市政府特贴专家4批,津贴由原来的5000元上调到10000元,由市财政部门按规定列入当年财政预算。 市人事局有关负责人说,与往年不同的是,工人首次被列入选拔范围。长期工作在工农业生产和科技推广第一线,在技术革新、技术改造或技术操作方面取得特别优异成绩,技术高超、技艺精湛的高级技师,可作为被推荐人选。 选拔条件:增加技术含金量 据介绍,《意见》改革了选拔条件,由过去规定申报人员科技成果获奖需列排名次,改为参照“国贴专家”的选拔条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进行修改。有关负责人说,以往在获奖排名上,排前一名的通常是领导,而真正参与的技术人员往往靠后排名。改革选拔条件后,可以让更多的优秀技术人员“脱颖而出”。 担任副局级及其以上领导职务和享受副局级及其以上待遇的专家、学者,在企事业单位中担任党政领导职务后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党、政、军、群机关的工作人员,除中国科学院院士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外,原则上不享受政府特殊津贴。 选拔方法:增加透明度广泛性 我市自2000年起实行市政府特殊津贴,对进一步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良好社会环境发挥了重要作用。以前,享受市政府特贴人员的名额由市人事局统一集中使用,改革后参照享受国务院特贴人员的选拔方法,分解到各区、市直机关有关部门,这有利于提高选拔的广泛性、代表性。 根据市人事局昨天发出的《关于开展2004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2004年的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将首先从推荐人选中产生市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然后在市政府特殊津贴人员中推荐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本次选拔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数量为50名;选拔推荐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4名。以往已经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可以直接报送材料参加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的选拔。 本次选拔数量,各区推荐人选一般不超过4名,各单位推荐人选一般不超过2名。各区、各单位应于2005年2月21日前将有关材料报送市人事部门,超过规定报送时间的,将不列为推荐人选。 作者:记者张苹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