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废止的历史溯源 相关链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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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8日07:17 时代商报 |
1764年,意大利刑法学家贝卡里亚在其名著《论犯罪与刑罚》中首次提出废除死刑和严格限制死刑适用的主张。 1966年,联合国《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公约》第6条规定,不得任意剥夺人的生命,强调在未废除死刑的国家,只能对犯有“最严重罪行”的人判处死刑。 1989年,联合国又通过了《联合国废除死刑公约》(第二选择议定书),要求每一缔约国应采取一切措施在管辖范围内废除死刑。 2002年12月9日至10日,死刑问题国际研讨会在湖南湘潭召开。研讨会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丹麦人权研究中心、湘潭大学联合主办,30余位中外法学者与会。这是我国国内第一个以死刑为中心的大型国际研讨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