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东方国有资产流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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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8日07:17 时代商报 |
1月15日,浙江东方公告称,公司前任董事长刘宁生、前任副董事长吴建华,因严重违反国家财经纪律、可能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已被浙江省纪委实行双规。目前,浙江省有关部门已将案件移送至司法机关作进一步深入调查处理。 在刘宁生、吴建华主事浙江东方之时,浙江东方产生的问题之多,令人瞠目结舌,包括:内部职工持股、工会持股、不规范股权转让、隐瞒利润、账外运作资金等。 公告显示,2002年10月28日至2003年3月30日,浙江省审计厅对浙江东方2001年1月至2002年6月的财务收支进行了就地审计,并于2003年11月29日出具了《审计决定书》。 对于浙江东方工会向公司低买高卖交通银行杭州分行股权形成565.87万元收益,以及浙江东方以员工名义投资浙江中汇获得的251万元现金问题,《审计决定书》认定:浙江东方必须向工会和员工全额收回上述款项。但是浙江东方却表示,以上两笔资金共计816.87万元已以福利费等形式发放给员工,收回难度较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