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用材料也能报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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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8日08:12 半岛都市报 |
本报1月17日讯(记者谷朝明) 记者今天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从今年起,岛城医保单病种结算在原来16个单病种基础上,再扩大推出17个单病种(病种名称及结算标准见附表),使单病种结算总量达到33个。 此外,根据部分医用材料的市场价格变化和临床使用情况,将部分医用材料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并调整了支付限额标准:1.将“颈动脉球囊”、“脑血管球囊”、“颈动脉支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统筹金最高支付限额分别为6000元/个、6000元/个、15000元/个,限额内费用进统筹支付范围前自负比例均为30%。2.“心脏瓣膜”最高支付限额,由3500元/个调整为9000元/个;“冠状动脉球囊”最高支付限额由8000元/个调整为6000元/个。3.“脑血管畸形栓塞术”和“颅内动脉瘤栓塞术”使用的“电溶解性弹簧圈”,最高支付限额由3000元/个调整为5000元/个。 为保证手术质量,对33个单独结算病种,分为甲、乙两类,实行技术准入制度,限定定点医院承做。甲类单病种12个,限定在青医附院、市立医院、海慈医疗集团(海慈医院、思达国际心脏医院)、市立医疗集团人民医院、市中心医院、四○一医院等医院承做。其中肾移植手术,除上述医院外,追加市第五人民医院承做。乙类单病种21个,凡有条件的定点医院均可承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