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停产也要照发工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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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8日09:16 南方都市报 |
工厂停产也要照发工资 工资支付拟建立预警机制,累计拖欠3月将被重点监察 昨日,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在广州开幕,本次会议将对《广东省企业工资支付条例》、《珠江三角洲城镇群协调发展规划(2004—2020)》等草案进行审议。还将听取并审议省人大常委会监督检查组关于监督检查饮用水源水质保护情况的报告。 连续拖欠劳动者工资两个月以上或者累计拖欠3个月以上的“老板”,将被劳动部门“重点关照”!昨日,《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草案修改稿)》再次提交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其中增加了“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工资支付预警机制、信用监督机制和应急处置机制”等规定。 据统计,2003年和去年1—9月,我省共查处拖欠工资案件3.2万件,其中,负责人携款潜逃占了相当大的比重。目前年关将至,如何防止欠薪现象的发生? 对于以上问题,昨日提交审议的《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草案修改稿)》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根据本行政区域内工资支付的实际情况,建立工资支付预警制度。用人单位连续拖欠劳动者工资两个月以上或者累计拖欠达3个月以上的,劳动保障部门可以对其事实工资支付重点监察,情节严重的,可以向社会公布。 工厂停工、停产,员工就真的只能喝“西北风”吗?条例修改稿对此也作了更具体的要求: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用人单位停工、停产,未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最长30日),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正常工作时间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可以根据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按照双方新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用人单位没有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支付劳动者生活费,生活费发放至企业复工、复产或者解除劳动关系。 本报记者 田霜月 通讯员 任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