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拟率先出台地名管理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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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8日09:16 南方都市报 |
粤拟率先出台地名管理条例 一系列民政工作法规今年将陆续露面 本报讯(记者石磊 通讯员王锦昌 陈惠玲)救灾救济、村民自治、民间组织等民政各项工作的有关法规今年将进一步完善。昨日,全省民政工作会议透露,有关“条例”、“办法”、“规程”在今年将陆续露面,其中全国第一个关于行业协会的专门法规《广东省行业协会条例》可望于年初在广东率先出台。 另外,今年上半年要完成《广东省行政区划调整规划(2004-2020)》的编制工作,还要加快《广东省地名管理条例》立法步伐,争取在全国率先出台地名管理的地方性法规,提高地名管理法制化水平。。 据省民政厅厅长杨华维介绍,今年要深入调查研究,尽快出台“医疗救助管理办法”,资助农村低保对象参加合作医疗,做好与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衔接工作,把符合条件的54万应保未保对象全纳入低保。争取尽快下发《广东省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提高低保配套资金到位率。 广东要建立高效、规范的“灾害救援工作规程”,各地级以上市和90%的县、区要建立健全特大灾害救灾应急机制,年底前争取各县、区有比较完善的救灾物资仓储设施和捐赠接收站。 今年是广东第三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年,要探索建立“观察员制度”,高质量完成第三届村委会换届选举任务。在城市社区建设方面,省委、省政府即将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我省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创建社区建设示范单位。 年初可望出台《广东省行业协会条例》,在研究加民间组织能力建设、诚信建设问题,引导和鼓励民间组织上发挥积极作用。 修订完善广东省退役士兵安置实施细则,力争今年全省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率达到9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