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城“高校大盗”案开庭 六被告开宝莱车运赃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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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8日09:19 中国新闻网 |
中新网1月18日电据中国法院网消息,今天上午,在北京多所高校疯狂盗窃、抢劫的田晓天、王鹏等六名被告人,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出庭受审,涉嫌构成收购赃物罪的叶云兰同时出庭受审。 据检察机关指控,田晓天、王鹏、石佳豪、张博、李恒、李萌雪等人,采取用自带的开锁工具撬门等手段,在北大、清华、人民大学、农业大学等高校校园和一些科研机构、居民小区内疯狂盗窃33起,盗窃了笔记本电脑、摄像机、手机、照相机、首饰等共计价值近30万元的物品; 在两次入室盗窃时被房主发现后,他们就采取捆绑、威胁等手段,伺机逃脱。 检察机关认为,田晓天、王鹏已构成抢劫罪、盗窃罪、抢夺罪;石佳豪已构成盗窃罪、抢夺罪、收购赃物罪,张博已构成盗窃罪、抢夺罪;曾参与其中几次盗窃的李恒、李萌雪忆构成盗窃罪。而明知是赃物却还收购的叶云兰则构成收购赃物罪,应以法予以惩处。 据介绍,今年33岁的田晓天是北京人,1990年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1998年9月刑满释放;20岁的王鹏和刚满18岁的李萌雪都是山东省五莲县人;石佳豪今年27岁,他与25岁的叶云兰(女)都是安徽省无为县人,张博来自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叶城县,今年27岁;李恒是河北人,25岁,1994年曾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 法庭上,田晓天交代,在其参与的26起盗窃案中,每次都是由其开着自己购买的宝莱牌小轿车去,盗窃后将赃物用车拉走。为了确保盗窃时通风报信方便,他们还购了对讲机,随时保持联系。 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王文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