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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协助查获5克隆的士(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8日09:52 广州日报大洋网
  策划:江小川、张翼华 文/图:本报记者黄丹彤
本报记者协助查获5克隆的士(图)
现出原形的“克隆”车被当场查扣。

  昨天中午,本报记者根据群众举报线索在进行多日跟踪之后,终于在广州南泰路一条偏僻的小巷发现了多辆“克隆”的出租车。记者随即报警,警方和市运管有关执法人员及时赶到现场检测了该处停放的5辆装有“龙的”、“越华”顶灯的出租车,发现它们全部是冒牌车,当场查扣,假出租车随后被广州交通集团交通拯救队的吊车拖走,1名开车司机被警方带回协助调查。据广州市运管局有关负责人称,这是今年以来查获的最大一宗“克隆”出租车案件。而从2004年至今,市交委已经查获了130多辆克隆出租车。有关部门特别公布热线投诉电话96900,希望知情者踊跃举报,共同打击这些害群之马。

  本月初,本报记者接到知情人报料,称广州一些偏僻的小巷经常有“克隆”的出租车停靠,就立即跟踪调查。

  克隆车露出“狐狸尾巴”

  昨天中午12时许,记者在知情人协助下,终于在地处偏僻的广州南泰路发现了目标。为了不打草惊蛇,记者以食客的身份在现场暗访,发现不到200米长的路边停放着十多辆不同公司的出租车,司机们大多就在附近的几家大排档吃午饭。

  在原广州曙光铸造厂门前,停放着两辆绿色的装有“广州市龙的出租车公司”顶灯、外形崭新的出租车,车牌号分别为“粤A.B484×”和“粤A.B539×”。到了下午1时许,又开来一辆车牌号为粤A.B501×同样装有“龙的”公司顶灯的绿色出租车。知情人称,这3辆来自“同一公司”的出租车都是“克隆”车,而平时经常在这里出没的“同一公司”的“克隆”车共有六七辆。知情人告诉记者,大概在两三个月前,他曾经向被“克隆”的“广州市龙的出租车公司”反映,令人吃惊的是,面对本公司的士被“克隆”,龙的出租车公司却置之不理。

  被克隆者怕报复不敢追查

  为了慎重起见,记者拨通“广州市龙的出租车公司”电话核实,该公司一位姓彭的负责车辆安全的负责人向记者承认,他们公司出租车的确屡遭不法之徒“克隆”。这位负责人坦言,的士被人“克隆”给他们公司的经营带来很多麻烦。公司不时接到乘坐这些“克隆”车的乘客的投诉,为此也曾经下决心想出面查处,没想到却为此多次接到打到自己手机上的恐吓电话。

  这位姓彭的负责人还向记者透露,估计那些“克隆”车司机的服务资格证多数是偷来或抢来的,因为公司员工多次发生自己的资格证丢失的事件,还有一次甚至是车停在路旁时被人抢走了资格证。

  记者报警克隆车当场被截

  记者随后马上拨打“96900”广州市交通信息服务热线查询,得知“广州市龙的出租车公司”没有上述编号的出租车,而且广州市也没有上述出租车的车牌。记者随即向广州市南石头街派出所报了警,同时拨通广州市交通委员会稽查队的举报电话。

  下午1时30分,派出所出动充足的警力封锁了现场。2时许,广州市运管局多位运政稽查队员赶到现场。稽查人员用手携识别仪对着被举报的出租车后窗玻璃上的三角形标签一刷,本该显示出租车车号的显示屏上却显示“读卡错号OR无卡”,表示三角形标签内根本没有储存着出租车资料的芯片,都是“克隆”车。粤A.B501×的司机被当场截住,其他车司机见情况不妙都弃车而逃。

  顺藤摸瓜又查获两辆黑车

  据粤A.B501×的司机说,车是他替别人开的,才开了20天。因为自己没有广州市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资格证,一般都是下午1时才上街,开到深夜。他最后向记者透露,那位车主共有3辆车,其他两辆装着“宏新”和“天湖”两家公司的顶灯。执法人员还在“粤A.B484×”的驾驶室里搜查到编号为“21685×”的标有“龙之泉公司”字样的资格证。而“龙的”出租车公司的彭某告诉记者,他们现在的司机资格证几乎都已改标“龙的出租车公司”。

  稽查队员顺藤摸瓜,在附近又查获两辆装有“越华”顶灯的“克隆”车,车牌号分别为粤A.B432×和粤A.B513×,其中粤A.B432×停在原广州曙光铸造厂对面的一家修车档口前正在维修,见到执法人员的出现,该修车档口赶紧关闭店门,档主突然“蒸发”。据附近的群众反映,该修车铺里头还停放着一辆出租车。

  暴利:月入过万元

  目前广州市正规的出租车车牌的标价已经达到40万元一个,并且已经停止发放。正规的出租车承包司机一个月所要交纳的税费、管理费等各项费用高达六七千元,一般出租车司机的月收入不过两三千元。“这些‘克隆’车用的是低成本的报废车,只需两万多元就可购得一辆;而且除了油费就不用交纳任何税费,月入过万肯定没问题。”一位正规出租车司机表示。据悉,不少“克隆”车用的居然是真发票,让乘客难以识别。

  记者采访到了被冒用顶灯、冒用发票的龙的出租车公司负责人,该负责人解释,这些顶灯可能是偷盗获得的,而公司对发票有严密的发放流程,可以根据票根查到所属司机,私自转让者将被处以10倍于发票面值的罚款。另一被冒用发票的公司表示,如果真有司机偷偷将发票转让或者转卖的话,将一律开除。

  重罚:最高罚10万

  记者采访了现场唯一被拘留的肖司机。据他介绍,他只是一个代班司机,并不知道出租车的真假。20多天前,“克隆”车车主找上门表示,春节期间希望有人代班。他向车主交了2000元押金后,就开上了“克隆”车,“每天都在这儿交接班,到现在押金还没有赚回来”。

  据市交委稽查大队队员的检查,五辆出租车中只有一辆有正式的服务资格证,而且标明是“龙之泉”出租车公司的,与所挂顶灯并不相符。掀起车盖可以看到,这些车用的是报废捷达车的车架和国家已经明令禁止使用的化油器发动机,从而断定它们是拼装车,这也是一般“克隆”车的共同特征。对于这些“克隆”车,稽查大队不仅可以对其进行强制报废,还可以对车主处以3万~10万元的罚款。(蒋悦飞、林驰)(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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