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供销社企业部分人员 可领《再就业优惠证》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8日09:54 新华网

  金黔在线讯昨日记者从贵州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我省《再就业优惠证》发放范围扩大,供销合作社企业具有国家正式职工身份的下岗失业人员也纳入了发证范围,再就业时,凭证可享受国家规定的再就业扶持政策。

  供销合作社企业可申领《再就业优惠证》的人员须是下列人员:具有国家正式职工身份的下岗失业人员;以国家正式职工身份与单位解除了劳动关系的失业人员。据介绍,国家正式职工身份的下岗失业人员主要指下岗失业人员中属于纳入国家正式招工计划招收的全民所有制正式职工;企业接收安置的转业和复退军人;接收分配的大中专毕业生;由国有企事业单位调入的职工。 作者:樊天晴(来源:金黔在线—贵州商报)


 
推荐】【 小字】【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热 点 专 题
印度洋地震海啸
部分大豆色拉油不合格
杨振宁登记结婚
意甲在线足球经理游戏
2005新春购车完全手册
岁末年初汽车降价一览
2005年新春购房指南
2004地产网络营销盘点
天堂II 玩转港澳指南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