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缩短法律程序 香港房委会同意资助卢少兰上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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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8日10:18 中国新闻网 |
中新网1月18日电据香港文汇报报道,领汇事件有转机,香港房委会分拆资产上市督导小组昨日同意支付司法复核申请人卢少兰上诉至香港终院的诉讼费,预计房委会的资助金额与法援金额相若,不会超过300万港元,法律程序因此可由两年缩短至少于半年。双方律师正商讨条件细节。 虽然贴钱给人家与自己打官司可能于理不合,但身兼房委会主席的香港房屋及规划地政局局长孙明扬表示,资助卢少兰与房委会打官司不代表房委会示弱,若对方同意在最短时间内完成法律程序及不节外生枝,资助对方上诉能达到房委会希望以最短时间令法律问题有终极解决的目的,而公众利益也是最关键考虑。 若不资助起码拖两年 香港房屋署副署长麦靖宇表示,卢少兰已表明会就法援署拒绝她的法援申请提出上诉,整个程序至少需时6个月,如果香港终院接受上诉,排期聆讯起码需要9个月,再加上审理和裁决,官司起码要在两年后才得到最终判决;如果现在资助卢上诉,起码能节省半年时间,即使香港终院不受理上诉,案件也算有个终结。 另一方面,若香港房委会资助卢少兰打官司,卢少兰会与房委会一同向终审法院申请,以加快聆讯。 卢少兰上星期四透过律师接触香港房委会律师,要求房委会支付其法律费用。香港房委会分拆资产上市督导小组昨日以事件独特及牵涉重大公共利益为考虑,最后同意支付诉讼费用的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