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养立法势在必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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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9日00:00 红网 |
“营养与食品安全所关于制定国民营养条例方面的分组讨论与规划正在进行中,预计今年5月将把条例草案和参考资料递交卫生部。年底,卫生部将把相关文案提交国务院,等待国务院的最终裁决。这个条例,将成为未来的《中国营养改善法》出台的重要参考依据。”中国营养学会秘书长、中国疾控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副所长翟凤英近日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1月18日《中国青年报》) 在我们常人看来,建立相关营养与食品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确保人民群众生活质量和水平的提高,这不是可有可无的小事,而是关系到每个人生活质量能否提高和改善的大事。实际上,在我国长期形成的那种“重临床、轻预防”的观念,已严重地制约了营养与食品安全制度的建立。作为一个普通人来讲,没有疾病是不会上医院的,而真正形成疾病的原因尽管有多种,但最为重要的一点,也是为常人所忽视的,却是我们平时在营养与食品方面注意不够所造成的。“病从口入”,大多数人都能够理解。但问题是我们在营养的摄入方面,常常是受制于现有的条件,受制于生活水平所限,造成居民在营养方面的问题已日益突出。过去我们常讲,由于穷,而吃不上好东西。而现在生活富裕了,整天大鱼大肉地吃,结果营养是上去了,但也带来很多附加的疾病。在一定程度上讲,这就是“吃”出来的毛病,是由于营养搭配失调所造成的。 国内外有关实践表明,人均GDP由1000美元增至3000美元的时期,既是居民膳食营养结构迅速变化的关键时期,也是营养干预的最佳时期。2003年,我国人均GDP已经突破1000美元,有效营养干预正当其时。由此看来,在我国生活水平整体提高的前提下,加强对营养与食品安全的立法,通过立法来强制预防相关疾病,尽早地预测居民在营养方面的问题,有效地减少慢性病的发生,已提到议事日程,必须引起有关部门的警觉和重视。有专家称:“现在正是我国预防营养相关疾病的最佳时期,如果再过10年、20年不预防,造成大量慢性病,其后果将会严重地影响国家经济的发展。”看来,这绝非危言耸听。 我们相信,通过《中国营养改善法》的研究与制定,通过对相关营养与食品安全的立法,通过营养与食品安全的宣传教育,必将使我国的国民素质得到极大的提高,必须使居民的生活质量得到极大的改善,必将使每个人的身体素质更加健康和充满活力,从而为我国经济快速健康和谐地发展,提供坚强的后盾和最佳的体能支撑。(稿源:红网)(作者:王民官)(编辑:闵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