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修期内车子“生病”没人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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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9日03:07 燕赵都市报 |
省会王先生: 去年“五一”期间,我在和平路一家新开业的电动自行车商店买了一辆济南轻骑集团生产的“风”牌电动车,当时承诺保修一年。工作人员还告诉我,如果保修期间车子出了毛病,可到位于中华南大街的该品牌驻石家庄总代理处联系维修。 去年下雪后路很滑,我骑车时不小心把加电的把手拧坏了。我打电话到该代理处,结果他们的电话正在办理续费手续。我就直接来到他们的总经销处,却发现店面已经变成了其他的商家。随后我又同生产厂家和总经销商取得了联系,可他们都表示不会对我的问题负责。 本报记者郭鹏核实报道: 1月17日上午,按照王先生提供的电话号码,记者也没能联系上该代理处。记者随后联系了生产厂家山东轻骑集团,被告知电动自行车出现的问题由他们的总经销商负责。随后,记者以用户身份联系了其总经销商,工作人员声称他们驻石家庄的代理处已经撤掉了,用户可以自己花钱买一个同样的把手换上,因为如果由他们负责维修,运输费用要远远高于零件自身的费用。至于购买零件的费用,用户也要自己负担。 记者就此事咨询了市消费者协会,一位贾姓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商家这种推卸责任的说法是没有依据的,也是不合理的。车零件在保修期内出现的问题理应由商家负责更换,并不能以路程和运费为借口推卸责任。山东总经销商应该通过邮递或其他方式为王先生提供更换的零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