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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名片”南大街招商“变脸”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9日03:44 人民网-江南时报

  本报记者 江南 见习记者 周永峰

  常州市民张小新(化名)下岗3年多,有很多亲戚朋友都建议他到南大街租个商铺做生意。因为张小新原来是厂里的销售部经理,在知情人眼里他是一个懂经营的人。张小新始终在等待机会降临,现在,机会来了。

  被当地媒体誉为“集购物、餐饮、休闲、商贸、办公为一体的‘商业航母’———南大街”经过改造,于2004年9月拉开招商序幕。然而,一场纷争也伴随着张小新等怀揣着致富梦想的小业主们的进驻,在2004年底上演。

  开业前引起纷争

  据资料显示,南大街是一条百年老街,是常州经济圈的轴心。90年代末,经营理念的滞后,街貌斑驳,昔日的辉煌一去不复返。市民关于振兴南大街的呼声,很快被提到政府的决策议程。2002年开始动工重建南大街,2004年9月“杀青”并拉开招商序幕。

  2004年12月14日,招商中心发布通知,可以接受商铺预定。按程序经营商户须交纳“定金”,再于12月18日到招商中心抽号。

  按规定,50平方米商铺以下交纳1万元定金,50平方米商铺交纳2万元。张小新看完招商处公示的空白《商铺租赁协议》后,就交了1万元。但令他不解的是,在交纳定金后,招商处工作人员却向他出具了一张“保证金”收据,但招商工作人员说“这与定金一回事”。

  抽号当天,张小新抽到了一间近7平方米的商铺,年房租30763元。因为先期缴纳了“定金”,张小新以为自己只需再交20763元就可以了,然而在签合同时,招商人员却执意要求他交30763元。“既然定金与保证金是一回事,房租为什么不剔除当初的1万。”张小新问工作人员。“如果不签合同,1万元保证金也不会退。这是招商的规定。”一位工作人员答复说。在这种进退两难的境地里,张小新最终还是签了合同。据了解,当天有很多人像张小新这样带着几分疑惑,在紧张、嘈杂的现场又顺理成章地签订了这份合同。

  拿到商铺的业主开始忙开了,准备进货,联系店面装潢……

  然而,直至2004年12月31日,业主们才发现,与经营相关的配套设施还没到位:电梯没动,指示牌没有,元旦根本不具备开张的条件。

  今年1月2日,100名商户去找招商中心理论。招商中心工作人员说,“这事不方便讲”。商户们对这种答复不满意,要求见该招商处马万里经理,场面一时陷入混乱。很快,110到了现场。当天,马经理通过一工作人员承诺:元月3日当面给予商户答复。

  而1月3日,业主们却未能得到答复。据一位商户讲,马经理当天正在与常州钟楼区一位主管南大街的领导汇报此事,答复时间因故推迟至次日下午2:00。

  1月4日下午2时,南大街管委会、钟楼区政府的常聘周律师、南大街管委会蔡副主任、招商处马经理答复会终于进行。

  “承诺南大街元旦开张为什么不能兑现。2004年12月20日收了租金,这到底是招商还是在租房?商铺的定金怎么变成了保证金?”业主们质问道。马经理没作正面回答,只说把情况汇报给高层领导。周律师则只是对双方签订的合同进行答复,称没相关条款违法。答复会因无实质性进展,双方不欢而散。

  纷争带出的“拷问”

  据一位知情人透露,招商中心马经理的高层领导是常州中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张忠明。经了解,招商中心的办公处设在南大街南50米福源七楼,而巧合地是南大街管委会就在一楼之隔的六楼。据一位政府官员说,这是为了“高效的沟通”。在招商中心办公室,记者见到了马经理,在交流中,对方名片赫然显示:中顺房产副总。这证明此次招商是由“中顺房产”整体开展工作。

  马经理说,他对这次风波表示理解,他承认当初工作人员在招商中心承诺过元旦开业。但他又说,当时常州之江置业也向他承诺元旦开张,现在他也是夹在中间难做人。

  从南大街楼书上得知,南大街的开发由常州之江置业房产有限公司(以下称之江置业)负责开发的,那么张忠明与之江置业到底是什么关系?经调查,南大街虽是由之江置负责开发,但二楼1万平方米商铺整体由中顺房产张忠明私人“吃进”。张忠明是以妻顾美芳、其女张丽萍、其子张丽伟名义购买的。

  有关人士认为,按招商角度来讲,成熟的投资商应对商铺统一的宣传、装潢、管理,以达到商业的永续经营。而张以私人情况来说,根本不具有招商资格,只能进行相关招租活动,所对商户承诺如同空中楼阁,经不起推敲。“把招租设在招商中心只是迷惑商户”,业内人士一针见血地指出。

  几经周折,记者见到了张忠明。他坦言:“南大街开张不是我们说了算。我们只是租铺!”“租铺为什么设有招商中心?”记者问。张说:“相关工作是由马万里负责,我不清楚。”

  一位业主则称,张忠明其实是利用招商之名与南大街的华冕,促使这场招商战局剑拔弩张,诱导商户钻进圈套。从而提高商铺含金量,助推商铺的出租率,实现大批资金在短期内的回手。

  “张忠明一手遥控的这场戏,其实很容易被主管部门识破,而蹊跷的是,他的活动就在主管部门眼皮下竟相安无事?”一位内情人设问说。

  但常州市南大街管委会一位领导说:“招商与招租一个样,商户们是无理取闹!”

  官员“代言”南大街

  就在记者调查期间,占近半幅版位一则广告跃入记者的视野。1月6日,在常州主流媒体上以“焦点访谈———南大街”为题“评论性”的广告,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政府副区长陈小平这样“代言”道:“南大街是一条多功能的商街,我觉得南大街在国内还是处于领先水平的……我们当然也希望广大经营户在步行街当中生意兴隆,也希望有关管理部门,包括物业管理公司能够加强对商业步行街的管理,保持它良好的秩序。”

  据了解,陈小平分管商贸工作。1月3日,招商风波还在“风头浪尖”,陈小平为何还在媒体上以个人之名为南大街摇旗呐喊?

  据知情人士说,就1月5日在“焦点访谈———南大街”广告排版之际,陈小平欣然同意为南大街“代言”。记者与常州市钟楼区宣传部取得联系,宣传部李副部长说,不希望媒体介入这件事,并称相关的领导根本不可能接受采访。

  “打官司,需要很长时间,几年积蓄都投资在这商铺上,我们耗不起时间”,在这次风波中,商户们受到的伤害表现得复杂又矛盾。

  业主们在写给张忠明的一封信中说:“你大老板有大气量,对于我们过激行为请多谅解。希望能够通过有效沟通赶快地开张。”据了解,近日由钟楼区领导牵头,协调公安、工商、信访、市公证处及南大街50多名业主开展协调会。经过近10个小时的“马拉松式”谈判,张只同意:把原合同2004年12月20日收租时间推至2005年元月18日。“不知商户们听到这个消息是喜是忧。”一位参加谈判会的代表对记者说。

  常州南大街管理委员会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张总在协调会一再强调,这次的让步是给钟楼区政府的面子。”

  一位法津界的人士指出,不应把合同剥离整个事件,断章取义。从整体上来说,明明他不具备招商资格,商家玩了个偷换概念。他认为,单从合同表面看,是没问题。但事实上他却以招商幌子,采取租赁房屋的合同的伎俩糊弄业主。是一极其隐性的“花招”。

  诚然,商户们恍惚间掉进了陷阱,是缺乏理性的投资分析的必然性。在这场诡谲的商业漩涡中,“从表面上来看,商户们是这次风波的创伤主角,而从发展的长远,而是‘百年老街’一次创伤”。一位高校教授说。

  “作为政府在整个事态中等闲置之,这一切,对南大街的未来说将会产生无法估量的损失,”一位资深城市发展专家如是说,“‘常州名片’的蒙灰正暴露了政府官员‘官本位’不良思想,务虚的吆喝是对‘百年老街’一种亵渎。”

  《江南时报》 (2005年01月19日 第二十六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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