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诚心换真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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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9日05:23 人民网-人民日报 |
本报记者 姚斌华 “这是我做律师十六年来,感觉最美好的一件事,也真正体现了律师的价值所在”,天伦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任邱代伦1月17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仍然掩抑不住内心的激动。 事情还得从头说起,2004年4月12日,邱代伦代理了一起相当棘手的纠纷案:某外贸公司因向国外公司出口四艘12000吨货轮项目向中国进出口银行借款人民币2.2亿元,中国进出口银行同时为国外公司1.4亿元人民币的船舶预付款出具保函。武汉市商业银行为前述3.6亿元人民币的贷款和预付款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提供担保与反担保,外贸公司以四艘在建船舶向武汉市商业银行提供抵押担保。 可在造船厂建造四艘船舶过程中,由于船厂转制、原材料上涨、国外公司屡次更改船舶设计等诸多原因,在首艘船建造完毕后,造船项目资金出现的流动性缺口超过1亿元人民币。在这种情况下,2004年2月26日,外贸公司未经抵押权人武汉市商业银行同意即向英国公司交付首只船。2004年3月,造船项目因资金短缺面临全面停工风险,武汉市商业银行的担保责任、中国进出口银行的信贷回收、造船厂的持续稳定、外贸公司的商业信誉等风险也全都一下子凸现出来。怎么办? 经过整整一个月的调查,天伦律师所最后的答案只有一个:“要想问题解决,只有把剩下的三艘船继续造好”。为了取得造船厂的信任和配合,在银行资金一下子没到位的情况下,天伦律师所拿出25万元给船厂以解燃眉之急。 “以诚心换真心,只有帮助他人,才能帮助自己”,天伦律师所的真诚不但赢得了船厂也赢得了当事各方的信任。按照“求大同,存小异”的原则,由武汉市商业银行投放资金,剩下的三艘船继续建造。 2004年9月3日,各方达成协议,轮船如期建造、交付,整个案件画上了圆满句号。 《人民日报》 (2005年01月19日 第十五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