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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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9日05:32 深圳新闻网-深圳特区报 |
为进一步落实市人大颁布的《深圳经济特区处理历史遗留违法私房若干规定》、《深圳经济特区处理历史遗留生产经营性违法建筑若干规定》,加快对南山区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的处理,因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南山分局已撤消,原设在该局的南山区处理历史遗留违法私房及生产经营性违法建筑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两规办”),改设在南山区规划土地监察大队。 办公地址:南山区南头街9号馨荔苑二楼联系电话:26568931联系人:柳华君特此公告南山区处理历史遗留违法私房及生产经营性违法建筑领导小组二○○五年一月十九日 作者: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