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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反腐倡廉战略方针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9日08:25 湖南在线-湖南日报

  一、2004年反腐倡廉工作的基本情况

  (一)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进一步深化。通过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江泽民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胡锦涛同志在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纪律处分条例、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开展各种学习活动等,加强了对领导干部的廉政教育。省委专门召开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电视电话会议,省纪委、省委组织部下发了《关于切实解决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干部选拔任用方面突出问题的通知》,编印《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发至乡科级以上干部学习、遵循。全省共有2691名领导干部登记上缴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1042万元,有137名领导干部因违反规定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清理并处理407名县处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的问题;清理出党政领导干部拖欠公款或利用职权将公款借给亲友共6684万元,已收回4983万元;清理出1407个党政机关单位违规用公款为干部职工购买商业保险1169万元,已清退资金843万元;查处党员干部参与赌博的典型案件448起,处分416人;纠正领导干部违规住房面积26.33万平方米,收回资金544万元;纠正超编制、超标准小汽车198辆;纠正和压缩出国(境)团组160个,节约资金889万元。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得到深化。(二)案件查处工作继续得到加强。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群众信访举报46512件,立案9387件,结案9103件,处分党员干部8987人,其中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258人,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49亿元。省纪委、省监察厅查处地(厅)级干部26人,移送司法机关7人。同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通过调查核实,共为1744名干部澄清了是非。(三)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取得新成效。全省以土地征用、城镇拆迁、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损害群众利益以及拖欠农民工工资为重点开展专项治理,取得较大进展。治理教育乱收费、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减轻农民负担等工作也取得新的成效。此外,治理公路水上“三乱”和治理报刊散滥、利用职权发行以及集中整顿行政执法机关着装工作,也取得较大成效。我省已进入所有公路基本无“三乱”省区市行列。

  (四)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工作取得新进展。围绕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八件实事”和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招标投标法的落实、国债资金和其他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安全生产等工作,开展了行政执法监察。围绕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转变机关作风、提高行政效能,开展了行政效能监察,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进一步加强。

  (五)治本抓源头工作有新起色。全省去年取消行政许可项目257项。省本级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范围扩大到省直48家一级预算单位及其178家二级预算单位。省直机关干部职工津补贴得到规范统一。省直机关对公有资产和非税收入进行了清理,所办宾馆、招待所、培训中心等经营性实体正在与其主管单位脱钩,或统一征收国有资产使用费。公务消费、公务用车、手机话费等改革工作在省直机关和一些市、县展开。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继续深化。

  (六)监督工作稳步推进。杨正午、周伯华同志分别代表省委、省政府公开作出廉政承诺,带头廉洁自律,主动接受监督。各市(州)和部分县(市、区)主要负责同志分别作出廉政承诺,接受社会监督。“两述三谈话”制度、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进一步得到落实,全省共有1692人受到责任追究,其中1224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468人受到组织处理。省委建立健全了巡视工作机构,巡视工作得到加强。

  二、2005年反腐倡廉工作的主要任务

  (一)坚决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

  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严格遵守“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尤其要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各级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中央和省里制定的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在严肃执纪的同时加大组织处理力度,切实解决党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特别是对顶风违纪有以下行为的领导干部,必须严肃处理: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的,按照组织程序一律先免职,再依据规定处理。“跑官要官”的,要批评教育,不能提拔重用,在重要岗位上的要予以调整,已得到提拔的要坚决撤下来;对“跑官要官”制止不力造成用人严重失察失误的,要严肃追究责任。放任、纵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领导干部职权和职务影响经商办企业或从事中介活动谋取非法利益的,要辞去现任职务或者由组织责令辞职,并按照规定给予纪律处分。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收钱敛财的,要严肃查处。参加赌博的,应予以免职,再依据规定处理;到国(境)外赌博的,要从严惩处。

  继续狠刹奢侈浪费歪风。严禁以各种名义用公款大吃大喝和高消费娱乐,严禁以学习、考察、培训、研讨、招商名义组织党政机关工作人员搞变相旅游,严禁党政机关超标准超编制配备和使用小汽车,严禁在公务活动中超标准接待,坚决纠正领导干部在住房上的以权谋私问题。积极开展党政机关通信工具配置管理制度、公务用车制度和公务接待制度改革。

  各级党组织要按照中央和省委的部署,认真开展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各级纪委要积极参加先进性教育活动,并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监督检查,保证教育活动顺利开展。

  (二)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继续坚决纠正征收征用土地、城镇房屋拆迁、企业违法排污、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损害群众利益,以及拖欠农民工工资等突出问题。

  继续深入开展治理教育乱收费、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减轻农民负担等工作。坚决治理整顿党政机关、行业主管部门及其所属单位乱办班、乱收费、乱发证等问题。加强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公路水上“三乱”的工作。全面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切实解决农村和城市基层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通过深化改革,综合治理,建立健全纠正不正之风的长效机制。

  (三)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继续保持惩治腐败工作力度。

  以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权力、谋取非法利益的违纪违法案件为重点,严厉惩处腐败分子。严肃查办利用人事权、司法权、审批权违纪违法的案件,重大工程项目中发生的案件,金融、土地管理等领域以及物资采购活动中的案件,企业重组改制、产权交易和经营管理活动中国有资产严重流失的案件。严肃查办党政干部、执法人员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案件。严肃查办基层干部以权谋私、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

  要把严格依纪依法办案的要求贯穿到办案的各个环节。慎重使用案件检查措施。对违纪党员干部综合运用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两种手段。发挥查办案件在预防腐败方面的作用。提高突破案件的能力和水平。

  加强信访举报工作,形成运转有效的信访处理机制。严肃查处打击报复举报人和诬告陷害行为。做好申诉复查工作,保障党员民主权利。

  (四)深化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加大治本抓源头工作力度。

  制定党政领导干部职务任期等制度,完善领导干部交流、任职回避、经济责任审计等制度。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及关于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党政领导班子正职拟任人选和推荐人选表决、领导干部辞职等方面的规定,坚决预防和治理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

  逐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形成权责明确、相互配合、相互制约、高效运行的司法体制。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解决群众反映强烈、影响司法公正的突出问题,预防和治理司法领域中的腐败现象。

  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以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为重点,加强配套制度建设,创新审批方式,规范审批行为。建立科学合理的管理、监控机制,防止审批、许可工作中的不正之风。

  深入推进财政管理体制改革,以全面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为重点,全面推行综合性部门预算,调整和完善省以下财政体制。积极做好第三批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工作。严格执行《湖南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加大对“小金库”的清理和查处力度。深入推进投资体制改革,以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的监督为重点,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建立政府投资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继续推进金融企业改革,完善金融监管体制。

  健全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制度,进一步加强有形建筑市场建设,完善建筑市场监控体系和信用体系。全面落实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制度,规范协议出让行为。加快产权交易市场建设,强化对国有产权交易的监督。进一步扩大政府采购的规模和范围,抓紧建立完善相关制度。强化对行业组织和社会中介机构的管理和监督。

  依法有序推进政务公开、厂务公开和村务公开工作。

  加强对各项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和纠正违反制度、破坏制度的行为,维护制度的严肃性。

  (五)加强和改进行政监察工作,促进依法行政、勤政廉政。

  认真贯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积极推行综合执法试点,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和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围绕中央宏观调控各项政策措施贯彻情况和政府的中心工作,重大公共投资项目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开展执法监察。重点抓好对土地管理法、招标投标法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重特大事故的查处和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继续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继续围绕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机关效能建设和行政许可法的贯彻实施,开展效能监察。

  (六)切实抓好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工作,支持和促进国有企业的改革发展。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要严格遵守《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试行)》,把廉洁从业情况作为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考核的重要内容。要抓住投资决策、产权交易、资本运营、财务管理、营销采购、工程项目等企业经营管理的关键环节,强化企业内部监督制约。坚持和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企业领导人员述职述廉、民主评议等制度。加强企业效能监察和内部审计。

  加强高等院校的党风廉政建设,严厉查处招生、基建、大宗物资采购、科研经费使用中发生的大案要案,严肃纠正学术领域的不正之风。

  三、需要强调和把握的几个问题

  (一)认真领会和坚决贯彻中央确定的反腐倡廉战略方针。各级党委、政府要认真学习贯彻党中央颁布的《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把建立健全惩防体系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一要充分发挥教育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中的基础性作用,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二要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创新,提高反腐倡廉的制度化、法制化水平。三要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形成有效预防腐败的机制。要正确处理惩治和预防的关系,坚持惩治、预防两手抓,两手都要硬。

  (二)进一步突出工作重点,突破工作难点。今年全省反腐倡廉工作,要以贯彻中央确定的反腐倡廉战略方针,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并继续着力研究新情况,攻克工作难点,提高纪检工作能力和水平。要深入调查研究,制定落实中央《纲要》的实施意见,并抓紧实施工作。要进一步抓好落实省纪委第六次全会提出的关于研究新情况,攻克工作难点的部署。

  (三)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级党委、政府要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政,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把反腐倡廉工作纳入到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总体规划中,统一部署,统一实施。要加大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工作力度。各级纪委要提高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能力,加大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力度,推动责任制的落实和反腐倡廉工作的有效开展。各部门要把落实责任制同反腐倡廉各项任务结合起来,同业务工作结合起来,抓紧抓好本部门本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

  (四)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各级纪委领导班子要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提高立足本职、服务全局的能力,提高调查研究、科学决策的能力,提高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的能力,提高依法办事、严格执纪执法的能力,提高廉洁自律、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按照中央的部署和要求,积极稳妥地抓好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实行统一管理的工作。强化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管理,进一步建立健全内部制约监督机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在党委领导下,自觉接受党组织、党员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办案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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