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拟申报首批“生态园林城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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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9日09:07 南方日报 |
本报讯(记者/佘慧萍 通讯员/吴江天)记者昨日从市城管局获悉,该局正在起草《创建“生态园林城市”实施方案》,深圳将争取在今年顺利申报首批全国生态园林城市。 “生态园林城市”创建活动是国家建设部在创建“园林城市”基础上,于去年提出的一项新的城市创建活动。申报城市必须是已获得“国家园林城市”称号的城市。据介绍,“生态园林城市”的评估工作每年进行一次,将采取城市自愿申报、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推荐、建设部组织专家评议、部常务会审定的办法进行。 根据建设部《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标准(暂行)》要求,深圳要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将在年内实现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大于或等于45%,建成区人均公共绿地率将达到12平方米、环境噪声达标区覆盖率达95%以上、城市污水处理率达70%以上等硬性要求。 在确定一个城市能否被评为“生态园林城市”之前,主管部门将抽查不少于城市人口千分之一的公众,考察市民对城市生态环境的满意度,公众满意度必须超过8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