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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为何“难产”?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9日09:09 南方日报

  房产证为何“难产”?

  本报讯(见习记者/黄志军黄鸿飞)近年来,我市法院受理的迟延办理房地产权证的房地产纠纷案件大幅增加,迟延办证引发的房产纠纷上升已成为当前民商案件的一个新特点。在昨日举行的佛山市政协九届三次会议上,市政协委员朱新进提出了《关于解决我市商品房逾期办证问题的建议》的提案,受到各方关注。

  据佛山市消费者协会统计,仅2004年下半年,佛山消费者买房后未能按时或根本没拿到房产证的投诉有30起,占房地产类投诉的10%。相关统计还显示,目前佛山约有30%的业主不能及时拿到房产证。商品房产权证不仅仅牵涉到广大业主的利益,同时作为开发商,也要时不时品尝“产权证难办”结出的苦果。那么产权证究竟为何如此“难产”?对此,记者走访了佛山部分房地产开发商、房地产律师和相关人士。

  “90天内办证”可能性不大

  禅城区某地产公司张经理介绍,一般情况下,从项目完工到开发商取得大产权证,有以下几个步骤:首先,开发商要申请市建设委员会进行竣工验收,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表,这大约需要一个月的时间;其次,竣工验收合格后,开发商要聘请有资质的测绘机构进行实测,出具测绘报告和图表。根据项目大小和户型的复杂程度,大约需要两周到一个月时间不等;第三,到土地管理部门申请核实地价款,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的补充协议。补充协议需经过层层审批,需要40个工作日,也就是大约两个月;第四,在以上三步都完成后,开发商才可以到房管部门申请办理大产权,一般还需要一个月。完成了上述工作,开发商才可以开始协助小业主办理产权证,所以,要在90天内就让小业主拿到产权证,可能性不大。

  对于怎样跨区办理房产证的“历史遗留”问题,佛山市房管局有关人士解释说,“因当初佛山市和当时的南海市在办理房产手续和土地使用手续以及报建手续等方面,都缺乏紧密衔接,所以互相之间出现资料不连接。现在,五区的沟通也比以前紧密多了,要办理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甚至户口入户、转移手续都比以前方便多了,但有不少‘历史遗留’问题,要处理起来,还要一些时间。”

  逾期办证需支付违约金

  2003年6月最高法院施行了《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其中规定,发展商不依照合同约定,逾期为业主办理房产证,需要向业主支付违约金。《解释》出台后,佛山地区的法院依此陆续判决了一批案件,其中,从去年7月审理至今的一批涉及大量业主的群体性案件,判决要求发展商要向多至数十位业主支付逾期办证的违约金。

  大约4年前,×苑的业主们与地产商签定合同,地产商在2000年4月交楼后,至今仍未为业主办理房产证,由于诉讼时效为2年,业主只要求地产商赔偿自2001年12月起的违约金。法院认为,购买新建商品房的业主到房管局办理产权登记,必须以地产商领取房地产权属证明书并协助业主办理为前提。地产商依照合同在2000年4月30日后的90天内就要协同29户业主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但地产商至今未领取房地产权属证明书,导致业主无法办房产证,构成违约,按标准计算的违约金计算到今年1月中旬约为270多万元。

  委员提议扶持中介机构

  大力扶持中介机构或设立专门机构,由其替代职能部门行使部分监管职能,加强对预售资金及银行贷款的管理。

  (1)实行由中介机构代理办证的管理模式。由政府职能部门、中介机构及开发商通过签订行政合同的模式,委托专业中介部门进行对预售资金的监控、工程质量的监理、代理综合验收、收集代办一切与工程有关的资料及办理有关手续。

  (2)加强对预售资金及银行贷款的管理。政府职能部门制定相关规定授权有关专门机构对银行贷款及房地产开发企业收取的商品房预售款和销售款的使用进行监管,确保该资金真正用于建设项目上,避免产生工程款拖欠及重复抵押、开发商销售抵押及一房二卖问题。

  (3)加强律师在购买房地产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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