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买到200元剧票索赔失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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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9日09:27 上海青年报 |
本报讯(记者钱炯通讯员侯荣康)一个月前,百老汇经典音乐剧《剧院魅影》在上海隆重上演,引起过不小的轰动,同时还引发了一起罕见的网上订票纠纷。昨天,该纠纷结果初见分晓,原告周先生的索赔请求没有得到法院的支持。 去年7月,上海卓尚信息有限公司经营的“一票通”网站推出《剧院魅影》的订购票务,希望先睹为快的周先生于是向该网站预订两张单价为200元的《剧》票。在提供邮件地址后,“一票通”网站页面随即显示订票已经完成。之后,周先生电话咨询有关送票及付款事宜,网站告知尚未出票。同年10月11日,周先生得知大剧院已经出票,而网站却没有反应。他于是再次打电话询问,网站告知200元的票已经售完,现只有400元以上的票。由于观《剧》心切,周先生不得已只能以800元买了两张票。但周先生心中不平的是,自己额外支出的400元票款系对方的违约行为所致。经交涉无果,周先生遂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审理中,周先生表示,网上订票属要约,显示订票信息即是一种承诺,双方的买卖合同已告成立。“卓尚公司”辩称,其向客户发出的电子邮件中都特别提醒:“此回复邮件仅代表您已经预订成功,实际成交以人工确认为准。”网站页面上的《配送说明》也提示,订票后存在无票的可能性。客户在知晓200元票已售完后,同意买400元的票,属于合同变更,且物有所值,要求赔偿,何从谈起? 法院认为,原、被告间系订票服务合同关系,原告虽完成了订票流程,被告网站亦显示了订票信息,但这只是被告确认收到了原告的订票要约,还处于合同的订立过程,原告没有证据证明被告就最终交付之票作出过承诺,故其索赔请求缺乏事实及法律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