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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房一年产权证还没办下来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9日09:33 东南早报

  30户业主联名起诉开发商

  早报讯(记者许晓旋)由于开发商逾期交房,且迟迟未能办理产权证,湖北大厦30名业主联名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开发商厦门神鹤房地产有限公司赔偿逾期交房和逾期办理产权证的违约金。而开发商则认为,逾期办证缘于政府的规划调整要求,与开发商无关。近日,厦门市思明区法院一审判决业主胜诉。然而业主们表示,产权证的问题还是无法得到解决

  产权证办理日期购房合同有规定

  2000年9月20日,王某与开发商厦门神鹤房地产有限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王某向开发商购买湖北大厦一套商品房,售价169000元。

  合同约定,开发商应于2002年3月30日前将商品房交付王某使用,如果遇到特殊原因,开发商可以将交房时间延期,但最长不超过120天。除了规定的特殊情况,开发商如果交房时间逾期,业主有权追究开发商的违约责任。此外,该合同也对产权办理作出约定:开发商应在实际交付商品房之日起60天内备齐资料,办理权属登记手续。如果因为开发商的过失未能办理权属登记,开发商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开发商延期交房产权证迟迟未办

  合同签订后,业主王某当天便支付了10000元购房款,可一直到2002年10月26日,开发商才将房子交付给业主,逾期近7个月。而让王某不解的是,他已付清房款,但至今还没有取得房子的产权证。其他业主也碰到了相似的遭遇。

  湖北大厦另一名业主郑女士告诉记者,最初产权证未能及时办理的原因是大厦的消防通道一直无法通过审核,因此开发商无法取得工程竣工的验收证明,2003年6月,消防通道的问题得到解决,但不知何因房子的产权证到现在还是办理不下来。

  2004年11月8日,王某与另外29名业主联名将开发商告上法庭,要求开发商赔偿逾期交房的违约金和逾期办理产权证的违约金。

  1月17日下午,记者拨通厦门神鹤房地产开发公司的电话,对于至今无法办理产权证的原因,对方不肯予以说明,只是一再向记者表示,“产权证一定会办下来的”。

  逾期办证缘于政府规划调整?

  开发商在法庭上辩称,开发商当时在建设中遇到公用配套、规划设计、施工建设等方面的困难,逾期交房并非开发商的过错,而且逾期的天数应该扣除气候因素、筹建处重大人事变更因素共计117天。另外,开发商还认为,诉争楼房属于市政府“世纪广场”整体工程的一部分,由于政府的规划调整和前期审批手续遗留了许多问题,导致开发商至今无法单独办理相关产权手续,因此逾期办证的责任不能归责于开发商。

  法院认为,开发商主张因天气、人事因素导致延期交房的依据不足,开发商未按合同约定如期交房,构成违约。此外,法院查明,“世纪广场”筹建处已完成讼争的“湖北大厦”实际面积测量等工作,市规划局已就原“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中的用地面积进行调整,且“湖北大厦”已于2003年6月取得验收备案证明书,因此开发商至今未向产权登记机构提交办理权属登记必备的证明文件,是开发商自身的原因,不能归责于业主及政府。

  据此,思明法院判决,开发商厦门神鹤房地产有限公司须向业主支付2002年3月31日至2002年10月26日的交房违约金及利息6587元;支付给业主逾期办理权属登记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的违约金及利息。

  不按时办证房产商违约

  2003年3月24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67次会议通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自2003年6月1日起施行。

  该解释第十八条规定,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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