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水扁非物证子弹所伤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9日09:33 南方都市报 |
陈水扁非物证子弹所伤 调查委员会推断动机为“操作选举”,建议罢免“总统” 本报讯台湾消息 3·19枪击事件真相调查特别委员会本月17日公布调查报告,指陈水扁腹部创伤,并非3·19下午1时45分在台南市金华路三段遭铅弹头造成;事件的动机可合理推断为“操作选举”。真调会强调,陈水扁视“宪法”、法律为无物,导出“政府”对抗法律的荒谬现象,建议“立法院”依法罢免“总统”。 枪伤非3·19当天造成 真调会发言人王清峰说,真调会3个多月的调查,获初步二项结果,一为陈水扁腹部创伤,不是在去年3月19日下午1时45分在台南市金华路三段被已扣案的铅弹头所造成;这事件的主要动机,合理推断应为“操作选举”。真调会认为,“从垃圾袋中取检体,检验结果不可靠”;另外“国安”及“维安”单位太多作为配合演出,令人难以苟同。 真调会也认为,被查扣铅弹头的温度、速度与皮肤接触的时间,及陈水扁3·19当天所穿内、外裤不沾血迹,违反生理法则,外裤无弹孔,违反物理法则;枪击现场拾获2颗弹壳,违反物理法则;真调会认为陈腹部创伤,不是在3·19下午1时45分在台南市金华路三段被已扣案的铅弹头所造成。 枪案动机为“操作选举” 至于枪击案动机,真调会分析,因自杀、谋杀、精神病患所为等假设均不能成立,应予排除;依行为科学理论,正常人行为必有动机,按照上述依据合理推断,真调会认为,3·19枪击事件动机应为“操作选举”。 对于真调会调查报告,“总统府”则称,调查报告指称3·19枪击案的动机是少数人在无事实基础下,自行由政治动机出发,所作的荒谬推断。 图: 3·19枪击事件真相调查特别委员会公布调查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