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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已死亡,医保卡却照用不误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9日09:34 中国宁波网-宁波日报

  宁波日报讯(记者汤碧琴)人已死亡,医保卡却照用不误。市医保部门近期在将市级统筹范围中部分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有关信息与养老保险计算机系统中的退休人员生存情况调查结果进行匹配时,发现有少数死亡或暂停发放养老金的人员仍在享受医保待遇。为此,市医保部门决定对参保人员的生存情况进行调查核实。

  据了解,本次调查核实对象为:已参加宁波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且待遇享受状态为“正常”,但基本养老保险计算机系统中信息为“死亡”和因生存状况不明已暂停发放养老金的人员。

  医保部门强调,调查核实后,对经最后确认已死亡的人员,必须要由原所属单位或家属随带医保证卡、死亡证明等有关材料前来办理医保终止手续,并清算个人账户、收回医保证卡,其中个人账户结算以其实际死亡时间为准。对上述人员发生的医疗费用,经核实后如有违规的,将予以追回;人员死亡后发生的医疗费用,也将以人证不符为由向定点医疗机构予以扣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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