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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等生推荐读名校升初中不全听电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9日09:34 南方都市报

  优等生推荐读名校升初中不全听电脑

  广州部署今年中小学招生考试工作,东山区中考不再按分录取,实验班制度被叫停

  本报讯今年小学升初中仍然实行电脑派位,方式有两种,一是一部分综合素质好的学生在一定数量的优质学校内实行随机分配,即新设立的推荐生制度;二是大多数学生在大面积范围内实行电脑派位。此外,小学离家“三公里”算就近入学,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开设“实验班”、“奥数班”,东山区中考不再仅按分录取。这是记者昨天下午在2005年广州市中小学招生考试工作会议上获悉的。

  小学招生

  免试就近入学、人户一致;“近”指学生居住地与学校距离在3公里以内。

  3公里以内都算就近入学

  小学招生实行属地管理,免试就近入学。小学生就近入学是指相对就近入学。根据原国家教委《关于制定义务教育办学条件标准、义务教育实施步骤和规划统计指标问题的几点意见》(〔87〕教规字002号)规定,学生居住地与学校距离原则上应在3公里以内。

  小学学位分配的原则是以实际居住地为依据、人户必须一致。凡具有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由其父(母)或其他合法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到居住地所在区、县级市教育局按地段划定的小学办理报名手续,同时提交父(母)或合法监护人与其子女(被监护人)同一户籍(户主须为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或合法监护人)的本市居民户口簿以及与父(母)或合法监护人户籍一致的房产证或购房协议;若适龄儿童父母或合法监护人无房产,需租住房屋的,须提供市房管局认可的或符合有关规定的房屋租赁合同,所租房屋应为父(母)或合法监护人的唯一居住地。

  对于具有本地段户口的新住户、集体户、租住户、拆迁户、二手楼业主子女的地段生资格问题,各区、县级市可根据本地实际制定相应政策。可以规定这些住户必须在户口所在的居住地居住一定年限后才能按地段生处理,不够规定年限的由居住地的区、县级市教育局统筹,在公办学校(含向民办学校购买的学位)中就近安排学位。

  小学升初中

  品学兼优学生可参加优质学校电脑派位;不开设“实验班”、“奥数班”等教学行政班。

  增设推荐生制度

  今年电脑派位的新举措是实行推荐生制度,即品学兼优的小学毕业生可参加区内优质学校招生数30%学位的电脑派位。

  市教育局副局长陈茂林表示,这一举措考虑到教育的公平性问题,若按照以往单一实行电脑派位的做法,只是表面上的公平,导致部分基础好的学生有可能就被派到不太理想的学校,各校发展不均衡,对于这部分学生不公平,因此,市教育局提出,根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和考试评价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需要和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通知》(粤教基〔2004〕116号)关于“合理分配省、市、县一级学校学位”的精神,积极、稳妥地进行小学升初中招生制度改革,积极探索电脑派位、对口分配学位直升以及九年一贯等多种形式的初中学位分配办法,在坚持电脑派位或对口分配学位为主的基础上,可把初中学校的部分学位按小学毕业生比例分配到小学,小学在对毕业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的基础上,通过电脑派位等随机方法,向中学推荐毕业生入学,以促进小学的均衡发展。各区、县级市的小学升初中学位分配方案需报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同意后执行。

  陈茂林强调,推荐生不以奥赛等高难度考试为选拔依据,而应综合考虑学生的德、智、体全面发展,各区、县级市争取在3月底拿出推荐生的操作方案,估计4月上旬能最终确定下来。

  去年我市刚实行的“实验班”制度,今年将不再开办。根据省教育厅有关精神,市教育局强调,我市公办、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开设“实验班”、“特色班”、“创新班”、“奥数班”等各类性质的教学行政班。

  小学升初中可保留一定比例的体育、艺术特长生。经审定的体育和艺术传统项目学校可按规定招收规定名额的体育、艺术类特长生,其他学校均不得违规招收特长生。

  初中升高中

  东山区中考不再单一按分录取;民办学校不得自行招收初三毕业生。

  分数不是唯一标准

  2005年初中升学考试由市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卷和公布成绩。

  省级课程改革实验区东山区2005年的初中毕业生毕业、升学考试按国家、省的有关规定执行,具体方案预计春节后确定。据透露,东山区将切实改变把科目考试分数简单相加作为高中录取唯一标准的做法,学生的学业考试各科目的等级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各方面的等级将作为招生录取的依据。

  民办学校应按核准登记的办学层次和办学规模招生,不得随意扩大招生范围和招生规模。民办小学、初中学校每年应将当年的招生计划报属地所在区、县级市教育行政部门核定,民办普通高中学校的招生计划报区、县级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报市教育行政部门核定。如因实际情况需改变招生计划的,必须及时上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核准。

  民办普通高中学校招生须严格按有关规定执行,只能招收参加过升中考试的学生。招收本市初三毕业生的必须经市、区招生部门的统一录取,不得自行招生。需招收广州市外学校毕业生的(除外地返穗生外)须报学校所在区、县级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持区、县级市教育行政部门的同意跨地区招生函,经生源所在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后才能招生。所招收的学生需参加当地当年升中考试,并经当地县级以上招生考试部门同意录取,才能到我市申请学籍。

  采写:本报记者 梁艳燕

  通讯员 何宇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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