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要集中采购出公差国际机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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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9日10:15 广州日报大洋网 |
本报讯 (记者李妍通讯员柴宣)记者昨天从广州市财政局获悉,从今年1月1日起,广州市使用财政资金的因公出国人员的国际机票列入《广州市2005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实行政府集中采购。 从今年1月l日起至2006年12月31日止,广州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的因公出国人员使用财政性资金购买国际(含外国境内)机票,一律由组团单位集中到协议售票单位进行采购,价格应不超过协议售票单位从航空公司(或其他渠道)取得机票成本价加上机票税款和中标代理费率后的额度。 因公出国人员在确定出国日期后,要将直航、转机等要求告知至少两家协议售票单位并向其询价,选择经济、合理的购票方案。因公出国人员到财政部门办理出国用汇手续时,必须提供由协议售票单位出具的《因公出国人员订座/出票情况确认书》。回国办理报销手续时,应将机票有关费用发票与其他出访费用发票分开,并提供由协议售票单位开具的正式发票及机票原件才能报销。 集中采购协议售票单位:广东国旅国际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新一代商务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市纬航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广州广之旅空运服务有限公司、广东省中国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招商国际空运有限公司。(来源:广州日报) |